美国对市政债风险的监管实践及对我国的启示
2018-03-30叶文辉
叶文辉
摘 要:2017年8月,财政部发布《关于试点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品种的通知》,鼓励地方政府按照政府性基金收入项目分类发行专项债券。此后广东、北京、福建等地相继发行公路收益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标志着“中国版”市政项目收益债正式启动。稳健的市政债不仅能为地方政府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同时其严格的风险控制也会对地方政府负债形成硬约束。美国的市政债市场经过两百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完善、严格的风险控制体系,本文通过研究美国的经验和做法,希望对完善我国市政债券市场监管提供参考。
关键词:市政债;信用评级;信息披露;监管实践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8.01.08
中图分类号: F83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8)01-0046-06
一、美国市政债券概况和管理架构
(一)美国市政债发展概况
市政债券是美国地方政府建设项目的主要资金来源。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市政债规则制定委员会(MSRB)统计,截至2017年6月末,美国市政债余额约3.98万亿元,平均期限约为16年。投资者中既有基金、保险等机构投资者,也有个人投资者。美国的市政债可分为一般责任债券(General Obligation Bonds,GOs)和收益債券(Revenue Bonds)。其中,一般责任债券主要用于公共项目支出,还款资金为财政收入;收益债券与我国的项目收益专项债券类似,以公路、机场等基建项目建成后的收入为主要还款来源,是美国市政债的主体。
(二)对市政债的管理架构
1975年,美国国会并对《证券交易法》进行了修正,此后,美国正式成立了市政债规则制定委员会,明确了各部门的监管权限,逐步建立起主体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债券市场管理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