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环境税的会计核算与处理
2016-10-20宋伟宸
商业会计 2016年13期
关键词:信息披露
宋伟宸
摘要:环境税具有规范性强但税基确定困难的会计核算特点,环境税会计核算应遵循便于实务操作和与相关法规相协调的原则。现阶段相关会计处理仍应依托现有的会计体系,本文在此基础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为依据,提出可行的具体账务处理方案。同时应对环境税相关信息单独、充分进行披露,以提高报表使用者对于企业环境信息的关注程度。
关键词:环境税 账务处理 会计报表 信息披露
一、引言
2015年6月10日,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标志着我国自2007年首次提出开征环境保护税(以下简称环境税,此处所指“环境税”是狭义概念,征收主体不包括部分学者研究的居民个人等,同时也有别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广义环境税的概念,广义环境税界定中,具有一定环境保护性质和功能的燃油税、消费税、资源税都属环境税范围)以来,颇具争议的“费改税”冲破重重阻力,在各方利益的不断博弈中步入了新的实质性阶段。环境税开征的脚步的临近,意味着我国在原来核算相关费用的基础上对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核算能力和控制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环境税开征后,企业如何进行会计核算并且使更多的社会公众了解企业环境税相关信息,是现阶段应予以高度重视的一个问题。为此,本文对比分析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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