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征信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2016-12-05曹文婷赵涛
时代金融 2016年29期
曹文婷+赵涛
【摘要】依托电商平台、社交网络,互联网金融能有效实现信息共享,解决传统金融模式下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相比传统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能最大限度满足资金供需双方的金融需求,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同时却加剧了资金需求方的信用风险。因此,信用评级攸关互联网金融的成败。本文从信息共享、评级难度、个人隐私保护和法律监管四个层面分析我国互联网金融征信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对策建议,从而保障互联网金融征信活动到位,避免网络金融信用关系恶化,避免出现网络信用危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征信建设 信用评级
一、互联网金融征信概述
2012年互联网金融伊始,2013年被称为“互联网金融的元年”,到2014年第三方支付、网贷、众筹、银行、信托、保险等网上金融交易模式已初具规模。近年来网贷(P2P)平台数量增长迅速,网贷成为互联网金融体系中最为活跃的部分,对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产生巨大的影响。至2014年底,网贷已形成债务主体63万个,债权主体44万个,存量债务规模2528亿元人民币,累计逃废债的债务主体231个,债权人损失659亿元人民币。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金融,而金融的本质是风险控制的能力,各家平台的竞争在于风险的控制。互联网金融征信可以甄别优质的借款人,能够有效降低不良贷款率,使互联网金融告别野蛮生长的状态。
2015年1月5日,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做好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通知》,批准8家机构(分别是:芝麻信用、腾讯征信、鹏元征信、深圳前海征信、拉卡拉信用、中诚信征信、中智诚征信、北京华道征信)开展个人征信业务的准备工作,准备时间是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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