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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扩招背景下的新型职业农民学历教育探析

2021-09-07苏杜彪徐丽

教育与职业(下) 2021年7期
关键词:百万扩招新型职业农民人才培养

苏杜彪 徐丽

[摘要]提升新型职业农民学历教育是现代农业发展的现实需求。文章在分析新型职业农民学历教育的基础上,提出新型职业农民提高学历教育的路径:打破固有,改革百万扩招背景下的新型职业农民“职教高考”模式;改革与创新,构建百万扩招背景下的新型职业农民人才培养模式;以人为本,构建百万扩招背景下的新型职业农民服务管理制度;引入第三方参与,构建百万扩招背景下的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质量评价体系。

[关键词]新型职业农民;百万扩招;学历教育;人才培养

[作者简介]苏杜彪(1989- ),男,陕西咸阳人,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讲师;徐丽(1975- ),女,新疆石河子人,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授。(新疆  乌鲁木齐  831401)

[基金项目]本文系2020年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交通运输职业教育科研项目(援疆专项)“‘百万扩招背景下新疆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20YJ513)

[中图分类号]G7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21)14-0053-07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立足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城乡关系变化特征,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我国城镇化率从1995年的29%飙升至2019年的60.60%,而农村人口从1995年的8.6亿下降到2019年的5.5亿。一方面,仍有5.5亿人口生活在农村;另一方面,农村缺乏青壮年的有力支撑。实现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两大战略的有效衔接,成为有效解决“三农”问题的需要,打好脱贫攻坚战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布局“十四五”期间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大政方针,为“十四五”新发展阶段的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两大战略有效衔接筑基立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人才是关键因素。新型职业农民具备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的先进理念,拥有现代农业所要求的能力素质,能够获得较高的收入,是新农业生产的继承人与开拓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就地培养更多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应有之义,也是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要举措。

李克强总理在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高职扩招100万。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入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对于我国农业来说,高职扩招能将低质量的农业劳动力转换为优质的农业生产力,并为农业事业发展提供一道引入高素质智力人才的源泉。充实的高素质人才有利于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释放更多的制度红利,为消除地区农业发展差异,保证粮食安全和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堅实保障。

一、提升新型职业农民学历教育是现代农业发展的现实需求

伴随现代化发展进程,我国城镇化速度明显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和新生劳动力正加速向城镇转移,农村人口逐步呈现出“衰退化”“老龄化”和“妇女化”的特点,大量的农田正面临着“谁来种”“如何种”和“怎么种”的问题。与此同时,我国仍有四成人口生活在农村,农业从业人员数量减少短期内仍是趋势。解决好吃饭问题始终是头等大事,必须保障好14亿人的粮食安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基于此,培养大批有知识和素养、“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为现代农业注入新生动力,可以更好地服务三农工作,助力推动乡村振兴。

(一)农村工作需要新型职业农民提升学历教育

实现文明乡风、洁净村容、民主平等、富裕幸福的新农村工作内涵需要农业从业者的广泛参与和实践。一方面,新型职业农民是农业从业者的一分子,也是农村工作的实践者和受益者。在农业从业者中高等学历占比不高,农业从业者更愿意追随高学历、懂技术的榜样。因此,对新型职业农民进行学历教育可扩大在普通农业从业者群中的榜样效应,在道德情操、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等方面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另一方面,农村工作的各类政策落地主要依靠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参与和基层实施来共同实现,而广大农业从业者由于技能、学历等因素往往不能完全理解政策利好,造成社会政策投入产出率低的问题。培养高素质高技能的新型职业农民,是解决这一困局的关键突破点。

(二)实现农业现代化需要新型职业农民成为主要参与者

农业现代化是将原有的手动劳作、劳动密集型发展和经营方式单一的农业生产方式,向农业要素集约化、种植规模化和农业经营产业化的方式进行转变。农业现代化的实施过程必须依靠高素质的农民去完成。即便有更为先进的农业装备、技术和理念,如果缺少高素质的实践主体,农业现代化则沦为一纸空文。因此,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落脚点就是农民的现代化。高学历的新型职业农民应具有知识融合、战略思维、技术过硬的特点,是现代农业工作的最佳实践者。辩证地看,具有学历的新型职业农民经过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化的专业学习,其主观能动性大于未接受学历教育的职业农民,在长期的劳动实践中,可以创造出更为先进的农用装备、技术以及生产经营方式。因此,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和具有一定学历的新型职业农民,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三)新型职业农民的自身发展需要提升学历教育

第一,新型职业农民区别于传统农业从业者,有着一定的知识和素养,是一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涉农人才。目前,各地都在具有一定学识的普通涉农人员中定向选拔,之后进行不少于一个产业周期的集中培训和定期轮训,培训合格者被认定为初、中、高级资格职业农民。大多数省份在认定高级资格职业农民时要求被认定者须有大专以上学历,因此,新型职业农民的学历提升需求是客观存在。

第二,随着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越来越多的第二产业先进技术和第三产业先进服务理念将融入第一产业中,新型职业农民仅仅依靠培训和自身经验积累,难以迅速地与产业融合升级相匹配。而高职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一种重要类型,不仅可以为学习者提供理论和实践知识,最重要的是可以帮助学习者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建立一个宏观的专业知识体系,以便洞悉专业发展动向,顺应时代潮流。

第三,新型职业农民学历普遍较低,提升学历的主观意愿较为强烈。新型职业农民接受学历教育,将打破原有学历提升的瓶颈,使“高等职业教育—应用型本科—专业型硕士—专业型博士”这一培养路径成为可能。

二、新型职业农民学历教育分析

(一)新型职业农民相关政策梳理

早在2005年,农业部就已出台了《关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百万中专生计划”的意见》,旨在通过职业教育教学方式,为农村培养100万名具有中专学历的涉农人才。此政策是国家第一次提出对农民群体实施学历教育,意在通过学历教育培养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以期充实现代农业的骨干力量。从2004年到2020年的16年间,“三农”问题始终是中央一号文件关注的焦点。尤其是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中首次提及新型职业农民的概念后,各类配套政策纷至沓来,已经构建起较为完备的农民培养体系。

作为百万扩招的配套政策,农业农村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在2019年6月印发《关于做好高职扩招培养高素质农民有关工作的通知》,对此次扩招任务的培养对象、目标及方式、主要任务保障措施进行了部署和安排。2020年3月,农业农村部印发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指出,到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普遍开展,线上线下培训融合发展,大力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

(二)不同类型职业农民能力探析

社会分工间接促进了行业的专业化发展,直接提高了劳动生产效率,因此在一定条件下分工程度代表了生产力水平。传统农业生产分工不明确、劳动效率低。农户在务农过程中,遇到问题多要靠自身解决,如病害防治、农产品销售。同时,在农业经营过程中,个体农户之间的关系是竞争关系多于协同关系,进而削弱规模效应。新型职业农民大体分为三类: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和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这三类职业农民的工作内容与性质不同。为后续制定人才培养目标、设置课程与制定考核内容,需对各类职业农民职业能力要素进行探究。

第一,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他们是有一定社会资源、懂专业、会技术、有资源的“乡村精英”,如合作社带头人、家庭农场主、专业大户、农村企业负责人等。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是现代化农业基层运营管理者,通常在当地扮演着政策宣传者、新技术引入者、创业创新实践者的角色,是乡村振兴的中坚力量。因此,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的从农动机、职业承诺、团队建设与领导力、市场信息搜集与获取能力、成本收益评估能力、模式创新力、关系资本积累能力、农人新思维等要素应是胜任重点。高度概括起来,生产经营职业农民所具备的能力就是“农业生产领导力”。第二,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他们是在合作社带头人、家庭农场主、专业大户等生产经营主体的领导下具体从事农业劳动的骨干力量,是農业活动中一线操作者。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所具备的能力有别于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他们更多地关注专业知识、操作技能、思辨能力、创新创造力,同时具备较高的道德修养和敬业精神。第三,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他们是在农业服务组织中从事全过程服务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是保证农业系统顺利运转的“润滑剂”,如农村信息员、农机手、代耕手、动物防疫员、病害防治员、农产品经济人等。他们工作时不仅需要面对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更多时需要与农民、经销商和市场进行联系。因此,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在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过人的操作技能、较强的学习与思辨能力之外,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敏锐的市场观察能力、强大的信息分析能力和娴熟的营销技巧。

(三)新型职业农民的基本特征探析

新型职业农民绝大多数为成人学习者,在生活、思维、学习、生理和学习动机上与普通高职学生差异较大。我们应了解学习者的基本特征,从而为制订个性化人才培养方案、教学管理制度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一,在生活上,新型职业农民大多已成年或拥有自己的家庭,或多或少地承担了家庭、生活的责任与义务,这种客观存在的事实会导致学习时间难以保证。部分学习者在经济和物质上可能会有一定的困难,因此中断学业的可能性要大于普通学生。第二,在思维上,新型职业农民长期耕耘在自己的领域中,知识获取主要靠经验积累,已经形成自己的思维定式。在学习新的知识时,新型职业农民会将学习内容与自身经验比对分析。虽然理论联系实际可加强学习效果,但是学科知识体系与新型职业农民自身经验往往会产生矛盾。当产生的矛盾不可调和时,学员会自然地形成抵触心理甚至是批判的态度,从而限制了知识的获取。第三,在学习上,由于新型职业农民的身心特点和长时间脱离校园的现实情况,他们获取知识的效率低于普通生源学生,具体体现在学习信念缺失和学习方法欠缺。多数人在短时间内难以形成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尤其当遇见难点时,易产生畏缩心理,进而削弱学习动力。第四,在生理上,学习者的视觉功能、听觉功能、反应能力以及记忆功能会随着学习者的年龄增长呈现不同程度的衰退,这也是阻碍新型职业农民学习的一个重要因素。第五,在学习动机上,部分新型职业农民的功利性强、目标明确,大多以获取学历为首要目的,但过多地关注最终目的,会消减学习过程的积累和最终学习效果,影响自身学科体系的构建。

三、新型职业农民提高学历教育的路径

(一)打破固有,改革百万扩招背景下的新型职业农民“职教高考”模式

新型职业农民离开校园时间甚久,通过普通高考进入院校就读显然不具有科学性,也违背了百万扩招的初衷。归纳部分省市面向新型职业农民招生的工作经验,大多数高职院校采用了自主招生的形式,测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化素质”“技能水平”“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等。百万扩招背景下的自主招生形式,破解了非传统生源入学的障碍。但自主性太强,可能会破坏我国公平招生制度,有悖于高等教育的公平性。鉴于此,应构建百万扩招背景下的与非传统生源特点相适应的“职教高考”模式,以此呼应“不拘一格降人才”的百万扩招招生内涵。

1.建立灵活多样的“文化+技能”分类考试形式。第一,新型职业农民分为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三种,他们的胜任要素和培养目标均不一致。面对新型职业农民这类非传统生源,首先应用辩证的思维对待他们的类型差距,合理制定文化与技能分值的比重。例如,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的工作更多地偏向一线,需要较为扎实的技能水平,在综合测评时技能素质考核比重应大于文化素质;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更多地强调“运筹帷幄的领导能力”,在综合测评时文化素质考核比重应大于技能素质。

第二,为吸收广大优秀的专才,需打破传统“成绩论”的固有思维。针对农民单列招生计划,对创新创业标兵和有特殊社会贡献等人群,应在文化素质或技能素质考核上予以加分甚至免试。要积极探索通过相关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择优录取。

第三,“职教高考”实施分类考试,是在尊重学情的基础上选拔职业教育培养对象,并不意味着降低招考标准,故而在实施中要保持高考的公平性和严肃性。文化素质考题应由省级考试管理部门统一出题;技能素质考题可由考生报考院校出题或以区域内“职教联盟院校”的形式统一出题,省级考试管理部门负责监督。这种组合方式可在保证公平和严肃的前提下,给予院校最大限度的自主性。录取时省级部门应统一投档,按照综合测评分数择优录取。

2.探索“职教高考”成绩滚动管理制度。百万扩招背景下的“职教高考”与普通高考不同,不宜“一考定终生”,应探索成绩滚动管理制度。成绩滚动管理是将文化素质和技能素质考核分数赋予有效期,超过有效期后成绩作废。在实施中可将一年一次的“职教高考”分解为多次,考生可多次参加。在后期招录时,考生可选择有效期内最优成绩作为最终成绩进行报考投档。

(二)改革与创新,构建百万扩招背景下的新型职业农民人才培养模式

百万扩招背景下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应以学习者的基本特征为出发点,全面深化改革。综合考虑新型职业农民的类型、学情和生理等因素,改革与创新原有教学管理模式,制定分类分层的教学体系,满足学习者多元化、个性化学习的需求。

1.专业建设中应丰富农业现代化的内涵,重点服务地方农业与经济。对地区特色优势农业、拟重点发展领域,在教学资源和支持力度方面予以倾斜。专业设置应与产业发展相适应,建立专业调整动态机制,确保精准服务三农。同时,高职院校加强与政府、行业企业等的沟通,多方共同深度参与专业建设。

2.采取分类分层的教学体系,做到因材施教。第一,新型职业农民的基本特征与普通生源学生有较大区别,故单一而固定的人才培养方案不能满足其需要。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时,课程体系可采取“1+N”的模块化组合模式。“1”即统一的通识教育平台课和专业平台课,“N”即多方向必修专业课程。“N”模块课程应根据不同类型的新型职业农民能力要素进行开设,以满足个性化培养的需求。第二,创立课程分班制度。在学习新课程前应对学习者进行测试,按照测试结果进行分班,最大限度地做到量体裁衣式教学。第三,探索课程免修机制。许多新型职业农民学员积累了丰富的实践成果,甚至通过了中、高级新型职业农民认证。因此,在某些课程上,可根据学员的技能素养、资格等级等直接给予成绩或学分。

3.课程开发与改革要体现与时俱进、能力为本、德育贯通的原则。一方面,课程不能依靠产业技术升级倒逼而进行改革,需主动服务于产业发展且具有前瞻性。课程内容应在典型性工作任务中选取分析,提炼出实际教学内容,更多地开发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模块化课程,体现能力为本的思想。另一方面,课程应紧扣新型职业农民“爱农业”的培养目标、将敬业精神、专业精神和创新精神培养贯穿于整个课程,从而保持农业基层从业人员队伍的稳定性。

4.推行弹性学制管理模式。新型职业农民的能力差异悬殊,学习时间与“春耕和秋收”的矛盾客观存在。为保证他们顺利完成学业,除坚持农闲季节以专业理论教学为主,农忙季节以生产实践教学为主,按季节循环组织教学,使教学环节与农业生产环节紧密结合的模式外,亟须引入更为柔性的弹性学制管理模式。弹性学制实施时有一定的限制条件:第一,完全的学分制改革。学分制是保证弹性学制的基础,可量化新型职业农民学员掌握专业整体知识的进度。第二,实现专业导师制。新型职业农民学员入校学习后,在自主选择课程时可能会出现困惑。实施专业导师制后,专业导师可根据学员的不同背景和技能水平,科学制定个人发展培养计划,从而在保证专业知识体系完整的同时实现学员自主选择课程。第三,强有力的技术保障。弹性学制的核心在于自由选课,势必会对传统排课方式和资源配置产生较大冲击。因此,需要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进行课程安排。

5.创新教育教学模式。根据相关调查,成年学习者比普通生源学生更多地关注专业开设情况和交通便利程度。传统教学模式在授课形式、教学方法等方面,限制了新型职业农民学员的学习意愿。传统教学模式与现实情况存在一定的矛盾,化解矛盾应从以下几点着手:第一,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互联网资源,采取线上和线下学习相结合的混合教学模式,加强互联网课程资源开发,满足学员多样化的学习需求。第二,改变传统教师教、学生学的教学模式,推广项目教学、案例教学等学生主导的学习模式,激发学生的自学能力。第三,推行“送教上门”,将课堂扎根田间地头,既便于理实一体化教学,又可突破地缘交通限制。同时,探索建立“职业教育联盟”分工培养机制。各院校联合招生,新型职业农民学员可按就近原则在就近的“联盟院校”内培养,从而尽可能地消除地缘交通的羁绊,吸引更多的新型职业农民接受学历教育。

6.深化涉农产教融合,促进多方育人体制。当前农业正在从传统向现代蜕变,新常态下的市场需要农业与第二、第三产业的深度融合。深化涉农产教融合可将农业与新常态下的市场紧密结合起来,提高人才与市场需求的匹配度,使新型职业農民的学识和技能与当前农业发展相吻合。第一,建立专业委员会,将教师和一定比例的农广骨干和企业骨干、农业专家纳入其中,为深入融合提供智力保证。第二,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教材开发、教学活动、实训场深度融合,创建定时沟通机制,确保行业企业全过程育人。第三,构建院校与行业企业人力资源双向流通机制,筹建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在基层建立综合示范基地、特色产业基地及分布式服务站,使院校与行业企业知识共享、技术共享、资源共享,成为新型职业农民成长发展的良好平台。第四,推进现代学徒制。对于政府来说,相关政策的配套落地是对产教融合的有力支持。一方面,政府可在税收、土地政策和专项补贴中对参与产教融合的企业予以倾斜,提高行业企业的参与积极性。另一方面,政府也应出台相关的督导评估机制,定期组织专家学者及第三方机构对产教融合情况进行评价。

(三)以人为本,构建百万扩招背景下的新型职业农民服务管理制度

新型职业农民与传统生源有着多方面的差异,尤其在生活和学习方面会面临比传统生源更多的挑战与困难。因此,高职院校需针对新型职业农民的特征,构建以人为本的服务管理制度,解决新型职业农民学员的后顾之忧。

1.帮困解忧,健全保障机制。不少新型职业农民学员面临着学业和工作、家庭之间的冲突,若他们全日制在校学习,则无法保障家庭与生活。基于此,应构建政府主导、行业企业辅助、院校落实的三方保障机制。第一,当地政府需在各级专项经费、财政补助中获取针对扩招生源的专项资助金,以此提高奖助学金的标准,扩大受助范围。对于农业生产紧缺专业或特困人群,应减免学费。第二,鼓励企业与行业设立专项奖学金,或在课余时间提供工作岗位,减轻学员的生活压力。第三,院校应将困难学员的筛选工作做实做细,确保奖助学金发放公平公正。对于有意愿的学员,也可为其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2.育德育心,加强素质育人。客观看待新型职业农民的认知、学习和生活习惯与传统育人体系的不适应。在机构设置上,学校可设立心理咨询中心、创业咨询中心、学习帮助中心等,对他们进行高效化、规范化管理。在课程方面,需重视德育课程的开设,保证教学质量,并将此类课程纳入考核范围。在学生管理上,要形成“三全育人”的局面,关心每名学员的生活、思想及学业。在学生管理规定上,应根据具体学情灵活对待。

3.体贴入微,做好后勤保障。新型职业农民学员不同于传统生源学生,面对其多变的生活需求,院校应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每个基层党支部可结对帮扶若干新型职业农民学员,在日常生活方面予以必要的关照和协助。

(四)引入第三方参与,构建百万扩招背景下的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质量评价体系

扩招不是“滥招”,而是将培养模式从“严进宽出”向“宽进严出”改变。因此,如何做好人才培养的“出口”评价,意义重大。新型职业农民的职业落脚点是农业生产。审视目前大多数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在评价内涵上更侧重于理论知识的考核,而对于技能操作、创造力以及素养的评定不仅缺乏重视,更是缺乏具体操作办法。从评价主体来看,目前多以教育主管部门及院校自评为主,评价主体单一。这种评价具有一定的行政导向,政府的利益诉求在评价结果上会极度凸显,作为“需求侧”的行业、企业及个人的评价结果却不能真实反映。鉴于此,需探索以服务三农为目标,评价主体、内容和形式多元化的第三方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质量评价体系。

1.简政放权,营造开放的第三方评价市场。政府应转变职能,推动社会各方参与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同时,做好相应配套政策的落实,引入激励机制、资格准入机制、公平竞争机制、信誉评价机制等,促进第三方评价机构高质量成长。

2.服务三农,创建多元化的评价体系。第一,评价主体多元化。打破传统的以政府和院校为评价主体的局面,让社会、企业及个人也成为评价主体。第二,评价方式多样化。为使评价结论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应尽力做到全面和公平。评价方式宜采用自我评价与他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在评价实施时,可采用实际调研、问卷调查、技能测评、过程监测等多种方法。第三,评价内容多元化。各评价主体所关注的利益不同,所重视的评价内容也不同。例如,新型职业农民学员可能更多地关注自身实际能力、文化素养和收入的提升;院校注重人才培养过程的控制;地方政府更多地关注投入产出比、农民收入等。

综上所述,新型职业农民接受学历教育是实现乡村振兴、农业现代化的有力举措。对于高职院校来说,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学历教育既是发展要求、社会责任,又是光荣的历史使命。百万扩招背景下,高职院校要积极转变原有办学体系、人才培养模式。政府、行业及社会各方要积极引导农民投入到职业教育中来,持续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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