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美立人: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的价值追求
2021-08-11樊健
中小学班主任 2021年12期
关键词:道德与法治
樊健
[摘要] 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以儿童生活经验为基础,以引导儿童过美好生活为目的。教师应基于美育视角,用好教材,重构教材,创新教学,丰富课程,让道德与法治课程的实施过程成为美育又超越美育的立人过程。
[关键词] 道德与法治;崇美立人;感受美;理解美;创造美
审美活动是人的生命的本质。蔡元培提出“美育是最重要、最基础的人生观教育”。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是以儿童生活经验为基础,以引导儿童过美好生活为目的的融合式广域综合课程。[1]因此,崇美立人是实施道德与法治课程的价值追求。
美育能优化道德与法治课程的实施。两千五百多年前,孔子就提出“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强调审美教育对于人格培养具有重要作用,倡导以“乐”之美来陶冶人的性情,修身养性。道德与法治课程教材富含审美元素,能满足儿童审美需要,促进儿童的人格发展。美育融音乐、美术等多元艺术于一体,充盈艺术魅力,饱含情感,富有感染力,生动有趣,能让儿童在愉悦的氛围中获得道德的滋养和法治的规范,教学效果明显优于传统的说教式道德教育。
一、用好教材感受美
《义务教育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愉快、积极地生活”的第2条明确提出“亲近自然,喜欢在大自然中活动,感受自然的美”。大自然是活教材。大自然向儿童展示了具体、形象、生动的美。自然美起源于中国,“智者乐水,仁者乐山”。道德与法治教材一年级下册第二单元的主题就是“我和大自然”,共有《风儿轻轻吹》《花儿草儿真美丽》《可爱的动物》《大自然,谢谢您》四课,每一课都饱含美育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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