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学前教育立法具体实践的思考
2021-02-20杨雅清宋立会贾君君宋德正
教育实践与研究·理论版 2021年12期
杨雅清 宋立会 贾君君 宋德正
摘 要:教育公平有序发展是我国政府的一贯追求。在走向教育全面发展的新时代,法律为教育公平的实现提供了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学前教育法》)的颁布,确定了学前儿童的受教育权,保证每个儿童都能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基于此,研究着重于学前教育立法的具体实践,并从明确学前教育性质、构建学前教育财政承担机制、坚持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以及明确幼儿园教师的身份和地位进行思考论述。
关键词:学前教育立法;实践;思考
中图分类号:G629.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0X(2021)36-0010-02
一、《学前教育法》的必要性
学前教育作為我国“大教育”体系中的组成部分,长久以来扮演着重要角色。有学者曾提出:“一国之学前教育发展之概况,可管窥彼国教育发展之最高水平。”党和政府也历来高度关注学前教育事业的良性发展,先后出台了诸多学前教育政策和法规,从而更好地引导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随着全面三孩政策的进一步提出,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进入到了“格局变动深水区”,原有的学前教育历史欠账问题,会在此背景下更加凸显。
随着我国社会矛盾的不断变化,学前教育领域的矛盾也变成了“人民日益增长的学前教育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学前教育发展之间的矛盾。”因此,无论是时代背景还是历史使命,《学前教育法》的出台只是阶段性的胜利,如何落实和具体实践是我们亟需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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