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的”教学过程
2020-10-21李雪君
新智慧·上旬刊 2020年1期
关键词:道德与法治
李雪君
【摘 要】2014年,为深入推进思想品德和思想政治学科的教学改革,教育部颁布《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提出了“中小学要探索把课堂教学与社区服务、研究性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方法,提高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和综合素养”,这就决定了思想品德和思想政治学科的教学过程必须是一种“行走的”教学过程。本文在社会实践活动与学科教学紧密联系的相关理论基础上,分别阐述了社会实践学习活动在中学道德与法治课的课前预习、课堂教學以及课后作业三大阶段中的有效运用,以促进中学道法学科教学过程的有效实施。
【关键词】社会实践;道德与法治;“行走的”教学过程
自2001年教育部颁发的《九年义务教育中小学思想品德课程标准(修订)》中明确提出了在思想政治教学时间安排上,课堂活动和相关实践活动必须占整个教学过程的至少20%以上的要求之后,“社会实践学习活动融入教学过程”的思想正式上线。同时,《课程标准》还强调:“社会实践活动是思想品德和思想政治教学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要增加教学中学生活动的成分,有计划地组织社会实践相关学习活动”。2004年颁布的《中学思想品德和思想政治课程标准(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社会实践活动在学科教学中的重要地位,并指出学科教学方针是“理论联系实际”,学科教学的重要目标之一是“提升学生用知识和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由此大力推动了社会实践与思想品德和思想政治学科教学的多效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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