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与法治中考主观题评价方式解析及教学建议
2020-09-02沈剑
教学月刊中学版·政治教学 2020年8期
关键词:道德与法治
沈剑



摘 要:中考在发挥选拔功能的同时,还对教学发挥着明显的导向作用。浙江省近五年初中道德与法治中考试题评价中,主观题的评价总体呈现出采点给分、SOLO分层、多元开放三种评价方式。基于这三种评价方式,在教学中教师可以通过剖析设问、创设活动、拓展时事,以帮助学生实现精准答题、提升思维层次和培养多元视角。
关键词:道德与法治 ;主观题;评价方式;教学建议
分析道德与法治中考试题评价方式,对于改进教学极具现实意义。鉴于此,笔者以浙江省各地市近五年道德与法治(思想品德)中考试题为例,解析其主观题的评价方式,并提出相应的教学建议。
一、主观题评价方式的解析
综观浙江省近五年的道德与法治(思想品德)中考主观题,试题的评价方式有明显的共性,呈现出三种主要方式。
1.采点给分,重视知能考查
采点给分,即把学生的答案与参考答案相比较,符合参考答案得分点的即可得分,不符合得分点的即不给分。这是传统试题评价方式,因其有统一标准、操作性强、能够提高阅卷效率等优势,是目前道德与法治中考中最常用、最普遍的评价方式。
例如2019年金华卷23题(节选):
(1)运用自由与法治关系的知识,评析“养犬是个人的自由,他人不应干涉”的观点(3分)。
参考答案:(1)这一观点是不正确的。(1分)法治与自由相互联系、不可分割,法治标定了自由的界限,又是自由的保障。(1分)如果不依法规范养犬行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最终将可能失去自由养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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