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文学类文本的解读原则
2021-05-30赵清芳
学语文 2021年1期
关键词:中学语文教学
摘要:随着大学文学批评理论向中学语文教学的“下沉”,文学文本解读中“大学化”“学术化”“泛个性化”等背离中学语文教学宗旨的不良取向日益明显。为治弊纠偏,须遵循立足课标精神、契合编排序位、观照艺术个性、呼应学情需求等几大原则。
关键词:中学语文教学;文学文本;解读原则
对教材中文学类文本的解读历来备受师生重视,且其业已抵达的深度与广度皆甚为可观,尤其在美学、文艺学、叙事学、语言学等文学批评理论逐渐向中学学段“下沉”的当下,日益形成的“大学化”“学术化”“泛个性化”文本解读取向却值得警惕。否则,它便极有可能沦为中学师生的又一个不可承受之重。因此,立足课标精神、契合编排序位、接受文本检视、呼应学情需求是中学文学类文本解读必须坚守的原则。
一、立足课标精神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和《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中诸如“能复述叙事性作品的大意,初步感受作品中生动的形象和优美的语言,关心作品中人物的命运和喜怒哀乐,与他人交流自己的阅读感受”“感受和体验文学作品的语言、形象和情感之美,能欣赏、鉴别和评价不同时代、不同风格的作品”等关于中学语文文学鉴赏目标的明确规定,自然应该成为中学师生进行文本解读的核心指导精神,惟其如此方可廓清困扰大家已久的重重迷雾与乱象。
以往的小说教学,一般围绕情节、人物、环境、主题四大要素展开教学。但是,为我们所习用的“四要素”在解读日益丰富的小说新文类时却往往不再奏效,尤其是在面对心理小说、诗化小说等非传统、非典型小说时更是捉襟见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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