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融通”的数学
2021-04-22陆建
江苏教育·中学教学版 2021年2期

【摘 要】“融通数学”的教学理念要求数学教学应融化概念与原理、融合思路与方法、融入文化与生活,达到沟通知识联系、打通体系结构、悟通本质规律的目的,其教学设计应遵循“顺木之天,以致其性”“立乎其大,小不能夺”“务本为本,本立道生”等原则。
【关键词】融通数学;概念教学;整体结构;数学本质
【中图分类号】G633.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5-6009(2021)11-0076-05
【作者简介】陆建,江苏省滨海中学(江苏滨海,224500)校长,正高级教师,江苏省特级教师,“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
“融”指融化、融合;“通”指通达、通透。融则通,通则透,“融”是过程,“通”是目的,“透”是最佳状态。“融通”指融会贯通,把各方面的知识融化汇合、贯穿联系,得到全面而透彻的理解。“融通数学”意指在数学教学中,要突出知识的联系与迁移,把握知识的整体性与系统性,通过教学各要素之间的融合,实现整个教学结构之间的通达,从而促进学生的自我建构与完整发展,提升学生的核心素养。[1]
“融通数学”要求数学教学应融化概念与原理、融合思路与方法、融入文化与生活,达到沟通知识联系、打通体系结构、悟通本质规律的目的。因此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深刻理解教学内容,把握知识内在联系,优化知识生成方式,挖掘数学思想方法,吃透数学内容本质,说到底就是要教“融通”的数学,而不是教“混沌”的数学。下面以人教版高中数学必修一“充分条件与必要条件”的教学设计为例,谈谈本人的粗浅想法,敬请同行批评指正。
一、教学实践……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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