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法》视野下湖北省中医师职业发展研究
2021-01-20李敬黄静怡陈汇汇王瑶
教育教学论坛 2021年48期
李敬 黄静怡 陈汇汇 王瑶




[摘 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下简称《中医药法》)明确了中医药学校教育的培养目标、教学形式内容等标准。结合湖北省自身情况,湖北省招收中医药专业的学校主要有武汉大学医学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湖北中医药大学、三峡大学医学院等,其中以湖北中医药大学为主要中医招生学校。湖北中医药大学注重学生教育,中医临床学院设有中医学“5+3”专业,药学院设中药制药专业,学校将传统医学教育和现代医学教育相结合。《中医药法》把中医高校教育标准更加明确,强调传统与创新相结合,丰富高等院校教学模式,让中医专业学生学习更加专业和丰富,是中医师职业发展的主力军。湖北省在促进中医师职业教育发展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关键词] 中医师;职业教育;职业发展
[基金项目] 2019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资助项目“法制视野下湖北省中医师职业发展问题研究”(Q20202007)
[作者简介] 李 敬(1987—),女,湖北襄阳人,博士,湖北中医药大学管理学院讲师,主要从事法学研究。
[中图分类号] G71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9324(2021)48-0029-04 [收稿日期] 2021-04-08
一、我国中医药相关立法梳理
中医药的发展有着自身发展规律,我国早在2003年颁布了《中医药条例》,但始终缺少一步母法对其进行规范和支持。2017年7月《中医药法》正式颁布实施,这一重大立法举措引发了社会各界对中医药事业的高度关注,也为社会各界中医师的职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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