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教学设计应以课标为基准
2019-05-13季勇
江苏教育·中学教学版 2019年3期
关键词:教学设计
季勇
【关键词】课程标准;教学设计;实践表达
【中图分类号】G633.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5-6009(2019)19-0035-02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指出,“国家课程标准是教材编写、教学、评估和考试命题的依据,是国家管理和评价课程的基础”。语文教学设计必须以课标为基准研究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学科价值等。本文结合具体教学对以课程标准为基准的教学设计进行探索。
一、要有课标知识内容体系开发的能力
语文课程目标最难以实现的是“能力目标”,需要教师凭借对语文学科本原、价值、课程内容的理解,依学段将“能力目标”开发为具体可凭依的语文知识内容体系。在教学设计时,教师要将具体的语文知识内容转化为教学目标并统领教学内容与流程。如《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第四学段(7~9年级)“阅读”部分条目7中提出了“品味作品中富于表现力的语言”,教学中我们就可以从修辞手法、描写手法、表现手法、语言特色四个层面对语文教材进行知识内容分解以及开发。具体如表1所示。

二、要有教材文本与课标内容关联的路径
教材文本与课标内容匹配路径是指教师在对教材文本的内容和意义的感知、理解和评价基础上,合理开发课程内容的操作策略。语文课程标准是教学设计的逻辑起点和基准,教材文本是由出发点到终点的一个媒介。教师需要解构出教材文本与课程标准之间相关联的知识点,解决课堂教学教什么内容,达到什么水平的问题。教学前,教师需要在课标知识内容体系开发的基础上,认真分析教材,把教材中能体现课标中有关目标的知识点找出来,再结合具体学情,分点列出教学内容和各项教学内容所应达到的能力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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