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在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中渗透核心素养培养
2018-07-16李乐军
新课程·上旬 2018年4期
李乐军
摘 要:新课程理念强调和倡导在教育教学中要强化学生核心素养的培养与提升,让学生通过对知识内容的学习,具备和形成未来乃至终身发展的知识基础、思维能力、意志品质和态度情感,助力学生不断发展。在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中同样需要将核心素养培养渗透其中,让学生实现知识内容掌握与态度方法提升的同步发展。主要基于道德與法治课堂教学中如何实现核心素养培养的渗透进行分析和探究。
关键词: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核心素养;培养
一、核心素养的基本含义
就素养而言主要指的是一个人的思想道德素质、知识水平、能力素养、外在形象等一系列的内容,一般素养培养的渠道主要是实践和训练两种方式。希腊一位哲人曾说:一个人将在学校期间所学到的知识内容全部忘记之后所剩下的内容就是核心素养。新课程理念下核心素养的培养是共同的目标和导向,主要指的是在一定的时间阶段内,能够帮助一个人得到有效的“自我实现”,能够在社会之中立足、融入并获得成功所具备的最重要而又最关键的知识能力与态度等。核心素养虽然并不只是单纯的知识与技能,但却是一个人在基于某一学科不断的学习过程中所产生的,其适应了一个人终身发展以及顺应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关键能力和必备品质。2016年,北师大举办的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研究会,从社会参与、自主发展和文化基础三个方面总结和概括了核心素养,并将其分为实践创新、责任担当、健康生活、学会学习、科学精神和人文底蕴等六个方面的内容,并在此基础上将其细分为18个基本的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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