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现役院校案例教学的实践与思考
2016-05-30徐佳峰
大东方 2016年2期
徐佳峰
摘 要:案例教学是培养高素质公安现役人才的重要途径。在全面推进专业课实践教学改革的浪潮背景下,在公安现役院校推广案例教学法,有利于学员更好地掌握专业技能和方法,为将来适应第一任职打下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案例教学;公安现役;人才培养
案例教学最早是由哈佛大学法学院于1870年开创性使用的。作为高校教学实践的基本方式之一,案例教学主要通过相关案例(具有典型意义的事件)提供高度拟真的情境,让教学对象尝试在在分析具体问题中独立地做出判断和决策,以培养教学对象运用所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1]。
一、案例教学的特点
案例教学采用案例评析的方式,紧密结合实际工作和任务需要,精选部分应用案例深入剖析,贴近实战,以案说法,通过对具体典型情境的描述,引导学员对特定疑难问题进行讨论,从而启发产生解决问题的创造性思维,缩短理论和实际的差距,提高学员解决实际问题、分析问题能力,是一种引导式、启发式、参与式的教学方法。在教学目标上,案例教学突出提高学员实战能力;在教学内容上,突出战法研究,解决问题为重点;在教学方法上,充分发挥教员的主导作用,突出学员的主体作用,强化实践的主课作用。进而把“教、学、练”相互联系、融为一体,并贯穿于教学训练的全过程。
二、案例教学对于公安现役院校人才培养的价值与作用
公安现役教育就其实质而言,更加侧重于以现场、案例为重点的实践性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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