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课程教学的困惑与思考
2015-10-21蔡虹
课程教育研究 2015年10期
【摘要】法理学课程是法学专业本科16门核心课程之一,理论性、抽象性程度较高,实践中存在着老师教学费劲,學生学习更吃力的现象。如何提高学生对法理学学习的兴趣,确保课程教学效果成为摆在法理学任课教师面前的一道难题。笔者在实际工作中摸索出了课前预习、课上互动、课后复习的全程教学方法,从单纯重视课堂效果,转变为对课程教学质量全面监控的探索。
【关键词】法理学 教学方法 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5)10-0009-02
法理学课程是法学专业16门核心课程之一,该课程对于打好理论基础、培养学生法律思维、教导学生学会运用法律方法等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课程本身理论性、抽象性程度较高,理解起来比较困难,导致师生在教和学的过程中均面临一定的困境。法学专业老师认为法理学难教,出力不讨好;学生认为法理学枯燥难懂,完全提不起学习兴趣。一旦出现教学效果不尽如人意的情况,老师和学生就开始互相抱怨。笔者在地方独立学院从事法理学教学工作已有8年,在长期的教学中,摸索出了一套较适合独立学院法学专业学生实际状况和需求的教学方法。教学是个系统的过程,教学质量的提升不应单纯依靠课堂教学,我们应当形成课前、课中、课后的全程教学理念,通过多种途径最大限度提高学生学习兴趣,确保课程教学效果。
一、法理学教学的现状及分析
(一)师生对法理学课程不予重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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