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三种意识”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的思考与建议
2021-09-14左秋明刘锴
大学·课外阅读 2021年8期
左秋明 刘锴
摘 要: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之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一门为适应大学生健康成长需要而设置的重要课程,目的是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法治观和道德观,最终成为“现代合格公民”,从而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本文正是基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实践教学改革,结合我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现状,立足教育教学改革,从课程教学的角度,对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探索做出有益尝试。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公民教育;教学改革;设想;思考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7164(2021)32-0143-03
一、“现代合格公民”应具备的三种意识
公民指具有某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公民是个法律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同时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1]。
与臣民意识相对,公民意识指一个国家的民众对社会和国家治理的参与意识。现代公民的概念是随着近现代民主概念的产生和发展而发展起来的。现代社会的政治和民主制度也会随着公民概念和理念的不断发展而日趋发展并完善。现代合格公民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必备基础要素之一,缺乏了这个要素,现代法治社会建设就缺少了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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