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自由有度:辩论≠诡辩
2021-07-11刘智勇
小学教学参考(数学) 2021年5期
关键词:思考
刘智勇

[摘 要]数学课堂需要活力,需要放权于生,让学生针对生成性的问题自由辩论,但放权不是放任,争论不是争吵,教师应为学生提供充分表达观点、不同意见的平台。而在真理被狡辩掩盖,当学生思路陷入混乱,假借自由辩论阐述谬论时,教师应该旗帜鲜明地予以驳斥。
[关键词]辩论;思考;驳斥
[中图分类号] G623.5[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7-9068(2021)14-0026-02
近日观摩了一节课,其中一个教学片段引人深思,相关课堂情节如下。
例题:疫情期间,李阿姨带120元钱去买防护口罩,由于供不应求,防护口罩价格涨到25元/个,李阿姨最多可以买几个防护口罩?
生1:我列竖式解答(如图1)。应用“去尾法”,李阿姨最多能买4个防护口罩。
生2:我认为可以买到5个防护口罩。
师:请阐述你的观点。
生2:可以让商家买四送一,如果商家不肯通融,那就换家店。
(部分学生支持生2的说法,而其他学生坚持去尾法,双方产生严重分歧)
师:讨价还价在现实生活中是客观存在的,但是数学是严肃的学科,应该采用“去尾”法。
此时,生2欲言又止,教师没有理睬,继续推进下一个教学流程。
一、简政放权,不同意见充分辩论
上述教学片段中,教师驳斥了生2的观点,对课堂中生成的分歧和争论进行一边倒处理,笔者认为不妥。由于学生知识经验的个体差异,产生了不同的想法,这正是学生交流经验、交换意见的绝佳机会。教师应把学习的主动权归还学生,因势利导促使学生在商议、交流、辩证的过程中体认选用“去尾”法的必要性,或者其他方法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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