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之类型综述
2020-11-02王田
消费电子 2020年6期
王田
【关键词】互联网+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类型
当前在“互联网+”经济带动下,我国经济得到飞跃式发展,用人单位数量增加,因此劳动者有更多就业选择机会,劳动合同显示十分重要。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权是指在劳动者与其受雇的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依法成立生效后,尚未履行完毕前,因主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劳动法律法规赋予劳动者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无需征得其所在用人单位的同意,劳动者便可解除其与所在单位之间已订立的劳动合同,从而达到劳动者单方面提前解除其与所在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之目的。劳动者为实现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目的,一般是劳动者通过向其所在的用人单位递交辞职通知书的方式来实现。因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其与所在单位之间已订立的劳动合同的权力属于形成权,所以劳动者不需要获得其所在用人单位的同意,就可以发生解除其与所在单位之间已订立的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按照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同情形,劳动者的上述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权利从类型上可以分为劳动者的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的单方及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的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律赋予了我国劳动者在提前一定的法定期间,将其准备与受雇用人单位解除双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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