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做成刚性的实践探索
2020-08-09万其明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20年7期
关键词:法律监督
万其明

摘 要:检察建议作为法律监督的重要方式,是做实做好做强法律监督工作的突破口和发力点。通过对安徽省淮南市检察建议工作运行情况的分析,发现在实践运行中,检察建议工作存在理念转变滞后、学习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不够深入、文书质量参差不齐、督促被建议单位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制约了检察建议刚性作用的充分发挥。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从加快理念转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文书质量、完善检察建议工作配套机制等实践路径探索,推动检察建议工作规范化运行,增强检察建议监督刚性。
关键词:检察建议 法律监督 刚性 案件化办理
一、检察建议样本情况分析
2015年以来,安徽省淮南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制发检察建议762份,收到回复709份,回复率约为93%。在已收到的回复中采纳634份,另有31份未收到回复但跟踪落实结果实际已被采纳,采纳率约为87.3%。从调研的样本分析,对检察建议的制发情况可归纳如下:
(一)从制发数量看,检察建议制发数量稳中有升
2015年至2017年检察建议制发数量分别为111份、122份、116份。2018年,检察建议制发数量飙升至258份。后分析原因是临时应对最高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建议工作,有的业务部门和基层检察院片面追求检察建议数量。2019年,检察建议制发数量为155份,渐趋于理性。
(二)从制发部门看,各部门制发数量不均
刑事检察部门(含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制发363份,占比约47.6%;民事检察部门制发232份,占比约30.4%;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制发100份,占比约13.1%;行政检察部门制发份67,占比约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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