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调查权的运行困境和完善路径
2020-08-09毛建岳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20年7期
毛建岳

摘 要:公益诉讼调查权面临着规范性依据不足、调查措施单薄、保障机制缺位等问题,制约公益诉讼工作的深入开展。需要结合司法实践,在明晰其本质属性、功能目的、运行特点等基础上,完善权力运行机制,强化其刚性和权威,实现调查权的高效规范行使。
关键词:公益诉讼 调查权 运行逻辑
一、公益诉讼调查权运行的现实困境
(一)公益诉讼案件特点折射出调查权对公益诉讼开展支撑不足
一是案件类型以行政公益诉讼为主。行主民辅的格局,除民事公益诉讼线索基数更小外,其成案率相对较低也是因素之一。在线索排查阶段,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调查,通过现场了解结合调取复印行政执法卷宗资料,一般就可以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作出初步判断,而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事实证据主要依靠鉴定等方式获得,调查技术难度更大。
二是诉讼案件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为主。诉讼程序的提起主要借助刑事侦查,不得不说调查权自身偏弱是重要原因。另外,在诉前程序中,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经公告无社会组织起诉、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行政机关逾期未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的,还有近一半案件未提起诉讼,调查不够充分、诉讼证据未到位是否为其中因素值得思考。
三是案件领域集中在传统的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一些人民群众重点关注的如大气污染等领域,受制于检察机关的调查能力,公益诉讼对此回应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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