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法律人才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探讨
2018-08-21尹晓闻
法制与社会 2018年20期
尹晓闻
摘 要 2011年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作为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重点,指出要探索“高校一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加强高校与实务部门的合作,共同制定培养目标,共同设计课程体系,共同开发优质教材,共同组织教学团队,共同建设实践基地,探索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机制。” 《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也要求,本科教育应着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探索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方式,应当强化实验实训环节,建立高校与企业、行业等合作育人机制。工程法律人才培养的目标就是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实现这一目标必须走校企、校地合作的道路。
关键词 法学 实践 教学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7.200
一、目前国内法学专业学生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到实践教学基地实习前的实习准备不充分
虽然参加实践教学基地实习的学生掌握了基本的法学知识,但是对实习内容、实习基地缺乏基本的了解,学生的司法技能也离实际需要还有较大差距,学生开始实习后显得“笨手笨脚”,导致部分学生缺乏主动性、积极性。
(二)对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经费投入不充足
从理论上讲,只要学校与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合理进行资金投入,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物质基础是有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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