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岗位补差”推进“现代学徒制”落地
2017-08-05王寿斌
江苏教育·职业教育 2017年5期
王寿斌
[关键词]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校内实习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志码]C [文章编号]1005-6009(2017)36-0026V02
但凡职业教育的“圈内人”,对“现代学徒制”的概念都不会陌生。推行“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促进职业教育优质发展,促进企业持续发展,有利于创新技能人才培养。自2012年起,教育部连续5年将现代学徒制试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2014年2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任务措施,明确提出了“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的意见。同年9月,教育部颁布《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2015年1月,教育部职成教育司下发《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面向全国征集愿意先行先试的地级市和行业、企业及职业院校,同时公布《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同年8月,教育部遴选出165家单位作为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和行业试点牵头单位,其中包含100所高职院校和27所中职学校,至此,现代学徒制的国家和地方试点在多个省份迅速开展。
毋庸置疑,评选公布试点单位一定不是国家推行“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最终目的,而务实探索建立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才是创新改革的归属。基于这一认识,暂且撇开谁是试点单位不谈,全面研讨“现代学徒制”如何落地生根才是当务之急。
令人遗憾的是,伴随着“现代学徒制”理论探索的不断深入,现实生活中,虽然我们读过许多理论文章,听过不少专家报告,但大多也只是“耳熟”者多、“能详”者少,能得其要义而融会贯通者更是寥寥无几,此种现象在职业院校甚为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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