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房地产业影响及对策分析
2016-10-21黄媛媛吴晶晶程雪
大经贸 2016年7期
关键词:房地产业
黄媛媛 吴晶晶 程雪
【摘 要】 2016年3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对于房地产业来说,营改增能够有效避免重复征税问题,达到结构性减税的效果,但同时由于实施时间短,出现了一些问题。鉴于此,本文以营改增为主线,剖析现阶段的实施现状,探讨营改增可能产生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为其提供实施建议。
【关键词】 营改增 房地产业 税制改革
从今年5月1日起,在全行业进行营改增试点,将房地产业也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从整体来说,增强了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是我国税收制度的一大深刻变革,单就房地产业来说,让企业重新分析市场需要及自身供给能力,促进产业升级转型。
一、启东市房地产业营改增现状分析
(一)启东市经济优势
启东市位于长江入海口北侧,三面环水,陆地面积1208平方公里,总人口112万,是中国建筑之乡,启东建筑走南创北,多次获得中国建筑业最高荣誉——鲁班奖,因此,本次以江苏省启东市为例,具有很强的代表性,能够以此折射出整个房地产业的营改增情况。
(二)政策实施现状分析
自营改增政策试点实施以来,地税局与国税局积极开展协作,办理业务的交接,以4月30日为时间节点,之前的依然由地方税务部门进行征管,之后的转到国家税务部门,对于开出的营业税发票,在6月30日之前完成申报。对于地方税务部门来说,少了营业税这个大税种,业务量明显减少,但是具体到地方的财政收入,由于营改增试行之后中央和地方各分50%的增值税额,因此没有太大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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