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工利益输送问题研究
2016-06-20刘璐
现代经济信息 2016年4期
关键词:利益输送
刘璐


摘要:定向增发作为一种新兴的融资方式对大小股东利益的协调及我国资本市场的全面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但是在现阶段相关法律和监管措施还未健全的情况下,定向增发无疑是一把“双刃剑”。本文以三一重工为例,通过案例研究法和图表分析法对定向增发利益输送问题进行研究。
关键词:定向增发;利益输送;三一重工
中图分类号:F832.51;F275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4-000267-02
一、定向增发与利益输送
定向增发是指上市公司向符合规定的个别特定投资者进行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规定要求发行对象不能超过10人,发行价格不能低于公告前20个交易日的平均价格的90%,发行股份有一个锁定期,即12个月内(认购后变成控股股东或拥有实际控制权的36个月内)不得转让。
利益输送原意是指通过地下通道转移资产行为,企业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将企业的资产和利润转移到自己手中的各种合法和非法行为,现在通常指上市公司与公司股票的庄家联合或是同其他上市公司配合,利用经营手段和内幕消息操纵上市公司的股价,影响经营业绩,从而达到让庄家或其他公司从中获利的目的,这种行为通常是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侵犯。
二、三一重工定向增发利益输送问题分析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一重工)是2000年12月8日经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由三一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变更成立的。2003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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