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学院经管专业导师制研究与实践
2016-06-13王二威田艳
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 2016年4期
关键词:实践
王二威,田艳
(北京理工大学 珠海学院,广东 珠海 519088)
独立学院经管专业导师制研究与实践
王二威,田艳
(北京理工大学 珠海学院,广东 珠海 519088)
摘要:导师制作为与学分制和班建制并列的三大教育模式之一,是对高校辅导员制度的有益补充,是独立学院经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实现途径。独立学院经管专业导师制应以指导学生开展专业学习、能力建设、素质培养为主,实施过程中应重点把握学生管理和专业学习的协作、导师的激励与评价、主体推进和配套完善、规范化管理和个性化开展、数量和质量等五个方面的关系。
关键词:独立学院;导师制;经管专业;实践
1导师制的概念
导师(Hierophant)一词源自希腊语,古希腊埃勒夫西斯秘密宗教仪式的主祭司,主要工作是神秘宗教庆典中呈上圣物,并对初入教者解释秘义。在高校,通常意义的导师是指导他人学习、进修或撰写学术论文的教师或科研人员。笔者认为导师是知识(智慧)和指示灯的象征,是知识和道德的传播者。
导师制与学分制、班建制同为三大教育模式[1]。导师制最早源起于英国,在19世纪,牛津大学就实行了导师制,其最大特点是师生关系密切。导师不仅要指导他们的学习,还要指导他们的生活。20世纪上半页,以哈佛大学、普林斯顿大学为代表的美国高校相继采用了导师制,主要用于弥补课堂学习的不足,在全球顶尖人才培养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2-3]。
国内各高校于20世纪末开始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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