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人员的伦理自主性及其提升路径
2016-03-05任蓉中共衡阳市委党校湖南衡阳421001
桂海论丛 2016年1期
关键词:提升路径
□任蓉(中共衡阳市委党校,湖南 衡阳 421001)
论行政人员的伦理自主性及其提升路径
□任蓉
(中共衡阳市委党校,湖南衡阳421001)
摘要:人性发展的客观需要、公共行政的本质属性、消弭行政冲突决定了行政人员需要伦理自主性。行政人员伦理自主性的缺失,必然导致行政伦理失范,损害公共利益;权力自律不足,助长本位主义;治理职能弱化,削弱治理能力。提升行政人员伦理自主性的路径是:构筑先进的行政文化,构建“扁平型”“解制型”行政组织,构建权利救济、道德奖惩机制,提升行政人员的自身素质等。
关键词:行政人员;伦理自主性;提升路径
在行政体制中,行政人员既是组织的雇员,也是公众的雇员,肩负着忠于组织和服务公众的双重使命。作为组织的雇员要服从组织权威、关注组织利益,作为公众的雇员要维护公众诉求、实现公共利益,但是组织利益并不必然与公共利益相一致,二者之间存在着利益冲突。如何解决这种利益冲突,除了强调刚性的制度设计外,还应借助于行政人员的伦理自主性,在价值选择中维护公共利益。因此,探讨行政人员的伦理自主性及其提升路径,确保行政人员履职的正当性,维护公共利益,这对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价值。
一、行政人员何以需要伦理自主性
行政人员的伦理自主性“是指当组织的目标和公共利益发生矛盾时,行政人员作为公共行政的主体有责任和义务在行政行为中引入价值因素,对所面临的问题进行伦理思考和道德选择,从而保证对公民的终极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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