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披露的问题及分析
2014-03-21侯增辉朱颐和
会计之友 2014年8期
关键词:内部控制
侯增辉+朱颐和


【摘 要】 虽然我国已强制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内部控制缺陷,但在我国资本市场上,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披露仍存在较多问题。文章以已披露内部控制缺陷的133家上市公司的资料为基础,从对内部控制的理解、管理者的粉饰行为、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惩处机制四个角度分析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披露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以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 资本市场; 上市公司; 内部控制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4)08-0046-03
2002年安然事件后,为了恢复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信心,美国首先颁布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而在国内,蓝田股份、中航等事件也影响了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对此我国先后颁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多项关于内部控制方面的法规,并要求首先在上市公司执行,其措施之一是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其内部控制缺陷,以规范资本市场上的企业行为。但是由于执行时间较晚且相关规定对于一般上市公司而言稍显简单,在内部控制缺陷披露方面我国上市公司还存在诸多问题。因此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规范上市公司的行为,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披露机制具有其现实意义。
一、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披露的问题
由于B股上市公司受到的约束力不同,本文以2011年深市主板A股上市公司为初选样本,剔除资料不全、表述不明确及未披露内部控制缺陷的公司,最后选取133家披露了内部控制缺陷的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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