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律和自律的相互关系及在德育教育实践中的运用
2014-03-21王冬冬
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4年2期
关键词:实践
王冬冬
摘 要:他律和自律作为社会道德活动现象的主要形式,在培育道德理想人格过程中,两者呈辩证统一的相互关系,主要体现为外因和内因的关系。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出发的现代意义上的自律,只有道德与主体的真实统一,道德主体才能真正完成从道德他律到道德自律的转化。
关键词:自律;他律;道德;实践
中图分类号:B82-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4)02-0054-02
一、道德他律和道德自律的内涵
道德他律,是指道德主体因外界的影响,受某些道德行为标准的支配和控制[1]。而道德自律,则是道德主体自我约束和自我控制。两者就道德主体如何实现自我控制、自我完善等问题上存在概念上及意义上的区分。
康德认为,道德的自律是人类可以排除任何外在影响因素,以理性为原则,自己为自己立法而自行其所是。他认为人如果要实现行为的价值,就必须要以某种行为的执行标准作为参考,而出于对义务履行的行为则需要遵从道德准则。因此,当道德个体对自己的行为经过理性地分析,就不会受外在环境过多的干涉。
马克思认为,道德自律是将道德行为规范内化为自我行为的客观要求,它与道德义务是紧密相连的,道德自律代表着道德个体在日常行为中道德责任感的高度体现。道德主体只有将道德规范、道德准则内化到日常行为中去,才算是真正实现道德自律的完美运用。
总的来说,道德的自律是道德主体建立在对社会的道德规范认同基础之上,并将道德规范内化为自我内心的良知,并积极、主动地将道德行为规范在日常行为中践履,并保持持久、稳定的状态,最终转化为个体内在的道德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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