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法中小学课程评价的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
2013-08-13冯莉莉
继续教育研究 2013年5期
冯莉莉
摘要:英、法两国建立了相对完善的课程评价体系,评价活动趋向制度化、法律化,评价方式灵活多样,使评价成为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我国的新课程改革倡导多元的评价模式,但在改革的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通过借鉴两国课程评价的优势与经验,可以为我国评价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开辟道路。
关键词:中小学;课程评价;教学质量;评价主体
中图分类号:G40—059.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4156(2013)05-158-03
英国自《1988年教育改革法》颁布以来,推行国家统一课程并建立了与此相关的国家课程评价体系。英国最开始的国家课程评价政策建立在评价和考试任务小组建议的基础上,并形成了标准参照的表现性评价体系。1993年,英国政府在此基础上进行全面修订,使英国的评价政策有了很大变化。法国一直以来具有重视教育和评价的良好习惯,在学校教学层面,通过多元的评价方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使评价成为提高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我国的课程改革提倡多元的评价模式,凸显评价在教学过程中的重要地位,研究英、法两国课程评价的经验,无疑对我国的课程评价体系的发展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一、英、法两国课程评价的比较分析
(一)评价主体
英国的教育质量评估是由政府部门和专业的中介机构相互配合实施的。英格兰独立标准办公室是一个独立的政府部门,主要任务是制定评估标准,进行督导评估,对督学的工作进行评估等。……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