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教学法在法学教学中的运用
2010-12-21陈伟,万金冬
学理论·下 2010年11期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
陈 伟,万金冬
摘 要:案例教学法(CaseMethod)首创于19世纪70年代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是当今广泛应用于法学、军事学、教育学、管理学等学科的重要教学方法。笔者结合多年法学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法的实践,系统地阐释了其在法学教学中运用的意义,提出了具体的运用模式并就应注意问题提出了个人见解。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运用模式;注意问题
中图分类号:G424.1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0)33-0280-02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本科教育属于通才教育,此教学目标的实现必须依赖于多种教学方法的使用,而案例教学法就是其一。
案例教学法是指以案例为教学平台,具有启发式、讨论式、互动式的教学方法,它的主要特征是把现实中的问题带到课堂,把教学的双方带到矛盾的冲突中心,把枯燥单调的理论讲授变成解决司法实践问题的公开讨论,把教师的單向教授变为解决现实问题的可操作的实践,从而培育学生的观察能力、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法律应用能力。
一、案例教学法在法学教学中运用的意义
(一)该教学法是实现法学教学目的的有效途径
在我国,法学专业课教学传统的、较为流行的教学方法一般包括:模拟法庭教学法、法律诊所式教学法、意大利法学院课堂教学法、演讲式与讨论式结合起来的教学法等,而案例教学法可以说是上述教学方法在我国法学教育实践中的综合和优化。
法学教学目的是让学生在学习中提高对立法、司法、执法等问题的认识和分析能力,培养其适应社会发展、法制发展的法律适用应变能力和创新能力,这也是素质教育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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