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涉案企业合规必要性审查及实践探索
2024-07-08何仲伟姜晓宇宁虹超
中国检察官·经典案例 2024年5期
关键词:小微企业
何仲伟 姜晓宇 宁虹超
摘 要: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是检察机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其中涉案最多的小微企业往往组织框架较为简单,不具备建立庞杂合规体系的基础条件,结合企业特点在保证合规效果的同时对合规过程予以适当简化,完成“去罪化改造”无疑是更现实的选择。检察机关对小微涉案企业开展合规时,要审慎进行合规必要性审查,使合规措施与企业承载力相匹配;在实践路径上立足整体,促进案件侦、诉、审全流程协作,畅通行刑衔接,实现合规结果互认,发挥一体化履职作用,助推小微企业刑事合规工作有序开展。
关键词:小微企业 合规必要性审查 行刑衔接
一、基本案情及办案过程
犯罪嫌疑人王某是犯罪单位A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法定代表人,2018年2月,王某虚构真实货物交易从B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为A公司开具8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税务机关抵扣了相应税款。2018年4月,犯罪嫌疑人王某以同样的方式从C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为A公司开具1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再次在税务机关抵扣相应税款。经司法鉴定:2018年2月A公司共从B公司购买增值税发票8张,销货税额为104395.96元,于2018年2月进行认证抵扣8张,于2018年7月全部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2018年4月,A公司共从C公司购买增值税发票1张,税额为15778.03元,于2018年4月进行认证抵扣,于2018年7月已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共计申报抵扣税额人民币120173.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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