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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术的传承与发抒:湖湘文化精神与湖南士人廉而有为的内在逻辑理路

2022-11-24谢孝明

地域文化研究 2022年5期
关键词:义利周敦颐士人

谢孝明

“礼义廉耻,国之四维”,①管子:《诸子集成·〈管子•牧民〉》,长沙:岳麓书社,1996年,第2页。“廉”成为维系国家政治稳定的道德支柱之一。在开启廉洁文化源头之时,我们的先贤就将“廉”既作为一个道德评判的标准,也作为一个政治评判的标准,这些标准随着历史的推移,逐渐成为一个重要的伦理范畴,由此演化成内涵丰富的廉洁文化,成为中华文化整体的重要组成部分。

湖湘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总汇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种获得广泛认可的地域文化形态,湖湘文化不惟具有中华文化的共性,而且有其较为明显的精神特质,其中义利之辨、忧患意识、经世致用、实事求是是其精神主体和内核,也是湖湘文化的道与术。湖南士人因其廉而有为所建立起来的辉煌事功皆以此种精神内核为基础。湖湘文化精神廉而有为的特点表现了湖湘文化的整体精神特质。湖南士人的事功是湖湘文化道术的发抒,道术与事功之间有着内在的必然的逻辑关系。

一、道术奠基:屈原、周敦颐与廉而有为的湖湘文化传统

湖湘文化精神与湖南士人的廉而有为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其中标志性人物屈原、周敦颐在中华廉洁文化史上也是里程碑式的人物,影响巨大而深远。

湖南的历史文化源远流长,如果所谓湖湘文化是指唐宋以来湖南地区所形成的历史文化,那么春秋战国时期的楚文化则可视为湖湘文化的前身。而屈原和周敦颐就是湖湘文化发展过程中不同历史阶段的两个代表人物。屈原是中华文化史上影响深远的人物,他的思想和精神令湖南士人无不推崇,以致湖南士人在言行举止和行为准则上都烙有深深的“屈原印记”。周敦颐是宋代理学的开山鼻祖,由他开启的理学学术,成为宋明时期影响深远的文化思潮,不仅使得中国古代的断代文化——宋元文化发生了一个新的转折,也预示湖南的地域文化——湖湘文化的生成,并决定了湖湘文化的形态及其主要特征。鉴于屈原、周敦颐在湖湘文化发展史上所产生的重大作用和占据的重要地位,后来学者在论述湖南的地域文化时,常常将屈原、周敦颐并举。晚清戴德诚说:“三闾(屈原)以孤愤沉湘,元公(周敦颐)以伊尹为志,遂开湘学仁侠之大宗。”①戴德诚:《湘报类纂·湖南宜善守旧》,北京:中华编译印书馆,光绪二十八年刊印、1969年台北影印本,第193页。钱基博先生也将楚之屈原与宋之周敦颐称之为湖南的“两巨子”,“一为文学之鼻祖,一为理学之开山,万流景仰,人伦楷模,风声所树,岂徒一乡一邑之光哉!”②钱基博:《近百年湖南学风》,长沙:岳麓书社,1985年,第1页。

湖湘文化源远流长,湖湘文化廉洁精神也因之有一个悠久的历史传统。这一悠久的历史传统依然与湖湘文化的先驱代表人物屈原、周敦颐二人紧密相关。对于屈原而言,如同他开创了我国浪漫主义文学的先河一样,他也开启了湖湘廉洁文化的先河。第一、在中华廉洁文化史上,屈原最先使用“廉洁”一词,他的《楚辞·招魂》写到自己自幼小时就追求高尚廉洁的品德:“朕幼清以廉洁兮,身服义而未沫。”③屈原:《楚辞·招魂》,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224页。第二,在“众皆竞进以贪婪兮,凭不厌乎求索”④屈原:《楚辞·离骚》,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7页。的贪鄙污浊的环境中,屈原不愿同流合污,而是矢志追求崇高廉洁的人格。“宁廉洁正直以自清乎!”⑤屈原:《楚辞·卜居》,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193页。“吾不能变心而从俗兮,固将愁苦而终穷。”⑥屈原:《楚辞·涉江》,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122页。“秉德无私,参天地兮”。“行比伯夷,置以为像兮”。⑦屈原:《楚辞·橘颂》,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163页。第三,在“举世皆浊我独清”的情况下,为了保持自己的清白,屈原甚至“宁赴湘流,葬于江鱼之腹中”也不愿“以浩浩之白,而蒙世俗之尘埃”⑧屈原:《楚辞·渔父》,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198页。,而愿“伏清白以死直”⑨屈原:《楚辞·离骚》,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10页。,这使得屈原的廉洁精神带有强烈的悲壮色彩。

周敦颐作为理学的开山,他对湖湘廉洁文化的贡献是在屈原开创之功的基础之上,正式为湖湘廉洁文化奠基。第一,周敦颐的千古名文《爱莲说》寓“廉”于“莲”,将不贪不傲、朴实无华而又光明磊落的士君子品格比喻为“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莲花品格。周敦颐把莲花比喻成“花之君子”⑩周敦颐:《元公周先生濂溪集》,长沙:岳麓书社,2006年,第99页。,体现了周敦颐对君子人格的推崇和向往。他所推崇和向往的君子人格,是对中国传统儒家文化君子人格的继承和发展。第二,周敦颐提出了与众不同的富贵观,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消解人们对权位和财富的贪念,促使人们崇尚道义与廉洁。人们通常以财货为富,权位为贵。周敦颐在汲取《易传·系辞》:“崇高莫大乎富贵”①周振甫:《周易译注·系辞上传》,北京:中华书局,1991年,第247页。,“富有之谓大业”②周振甫:《周易译注·系辞上传》,北京:中华书局,1991年,第234页。思想的基础上,一反常态,以身安为富,道充为贵,于“在世之富贵”而外,另辟“在己之富贵”。他在《通书·富贵》章说:“君子以道充为贵,身安为富,故常泰无不足,而铢视轩冕,尘视金玉,其重无加焉尔!”③周敦颐:《元公周先生濂溪集》,长沙:岳麓书社,2006年,第68页。于《通书·师友上》说:“天地间至尊者道,至贵者德而已矣。至难得者人,人而至难得者,道德有于身而已矣。”于《通书·师友下》又说:“道义者,身有之,则贵且尊。”④周敦颐:《元公周先生濂溪集》,长沙:岳麓书社,2006年,第65页。这种淡泊名利,高度重视精神生活和自我价值的富贵观有利于个人的廉洁,也有利于社会的廉洁。第三,周敦颐不仅推崇和向往君子人格,而且以莲的品质自励,躬行“在己之富贵”观,一生为官清廉正直,洁身自好,以致临死前“视其家,服御之物,止一敝箧,钱不满数百。”⑤周敦颐:《周敦颐集》,长沙:岳麓书社,2007年,第166-167页。这些知行合一、高尚廉洁的行为风范对湖湘廉洁文化和湖湘后人的廉洁精神都产生了重要影响。著名理学家魏了翁的门生史绳祖评论周敦颐的《爱莲说》说:“余因文公之言,而谓廉溪周子作《爱莲说》,谓莲为花之君子,亦以自况,与屈原千古合辙”。⑥梁绍辉:《廉溪学研究》第二辑,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20页。由于屈原和周敦颐在中华文化史和湖湘文化史上的重要地位,他们开创和奠基的道术传统与廉洁文化精神对后世的影响可谓巨大而深远。

二、道术传承:廉而有为的湖湘文化精神与湖南人才的崛起

湖湘文化精神与湖南士人的廉而有为在古代表现为个体或少数人群的人格精神,在近现代则表现为集体的人格精神。这一表现主体的历史变化,也客观地反映了湖湘人才群体崛起的历史进程。

晚清湘籍经学家皮锡瑞言:“湖南人物,罕见史传,三国时如蒋琬者,只一二人。唐开科三百年,长沙刘蜕始举进士,时谓之破天荒。至元欧阳原功,明刘三吾、刘大夏、李东阳、杨嗣昌诸人,骎骎始盛。”⑦《湖南历史资料》编辑室:《湖南历史资料:第一期·皮锡瑞师伏堂未刊日记》,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59年,第105页。皮氏之语说明了湖南人才的历史状态。宋代以前,由于湖南离封建王朝建都的地点较远,又远离文化中心,加之湖南地区古代经济发展缓慢,所以导致人才稀缺的结果。到了宋代,尤其是南宋,随着全国的政治经济中心的南移,湖南得到了开发,经济有了巨大的发展。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兴教劝学成为满足人们文化精神需求的必然结果,于是普及教育的义学与私人讲学的书院便应运而生。在宋代全国四大著名的书院中,湖南就有岳麓、石鼓两所书院,特别是岳麓书院,既是培养人才的基地,又是学术中心,它对湖南人才的培养和人才群体的形成发挥了重要作用。湖南较早的一个人才群体——湖湘学派学者群,就是在这种历史条件下出现的。经历元代相对沉寂和明代早、中期的氤氲积蓄,到了明末清初之际,湖湘学复盛,其中重要代表人物当推王夫之。从清代开始,湖南人才骤增,人才群体不断出现,真正出现了“惟楚有材,于斯为盛”的局面。尤其在清嘉道间,以陶澍为代表的湖南人才群体,更是脱颖而出。之后,以湘军为核心的人才群体,戊戌、辛亥时期的湖南人才群体,五四时期湖南人才群体继起勃兴,对中国近代历史发生巨大的作用,形成了“清季以来,湖南人才辈出,举世无出其右”①谭其骧:《长水粹编》,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270页。的群星灿烂的局面。这是湖南人才呈现的历史趋势。

湖湘文化精神与湖南士人的廉而有为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这一精神在古代表现为个体或少数人的人格精神,在近现代则表现为集体的人格精神。这与湖湘人才出现的历史趋势是一致的,因而客观上反映了近代以来湖湘人才的崛起。通过对湖南人才呈现状态的历史考察可知,宋代以前,湖南人才稀少,屈原不仅是湖湘廉洁文化的开创者,同时也是湖湘文化廉洁精神的体现者和代表者。至北宋,周敦颐作为宋代理学的开山,也是湖湘廉洁文化的奠基人和代表者,这些在上文已经叙述了。南宋时期,由于理学在湖湘地区的传播而形成湖湘学派,其主要代表人物为胡安国、胡寅、胡宏父子,张栻、吴猎师徒等,他们讲求心性之学,内圣之道,明辨义利,砥砺志节,因而大多是志行廉洁,道德高尚之士,表现出湖湘文化的廉洁精神。明末清初之际,王夫之经历天崩地裂,王朝鼎革的社会大变迁。明亡之后,他“甘枯槁以自絜其志。深山行歌,憔悴抑郁,终其身而已矣。”②彭玉麟:《彭玉麟集》下册,长沙:岳麓书社,2003年,第242页。他以屈子为师,在《九昭·序》自言“有明王夫之,生于屈子之乡,而遘闵戢志,有过于屈者,……聊为《九昭》,以旌三闾之志。”③王夫之:《船山全书第十五册·姜斋文集卷五·九昭》,长沙:岳麓书社,1988年,第147页。在《读通鉴论》更自我表白“吾性之清,不能受物之浊”④王夫之:《船山全书第十册·读通鉴论》卷27,长沙:岳麓书社,1988年,第1032页。,表现出他坚定的民族气节和清廉高尚的人格精神。清代嘉道以降,尤其是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国家民族陷入了内忧外患交逼的境地,处于危机存亡之秋。为了挽救国家民族的危机,湖湘人才群体相继以起,以天下为己任,敢于担当,不惜牺牲,廉洁有为,为天下谋福利而不顾其私,表现出崇高的精神志节。在这种情况下,廉洁成为湖南人才群体的集体人格精神。为了了解湖南近现代人才群体这一集体人格的风貌,我们以陶澍为首的地主阶级改革派和以曾国藩为首的湘军理学经世派的主要成员的廉而有为进行考察,以窥其风貌。

以陶澍为代表的地主阶级改革派是近代湖南第一个人才群体。清代统治经历乾隆中期的全盛,到了乾隆末年和嘉庆、道光年间,便进入衰落阶段。清代政治的这种衰局,为历来具有经世致用传统的湖南学人提供了发挥自己才干的大好时机,于是,以陶澍、贺长龄、魏源等人为核心的人才群体便脱颖而出。由于他们大多数掌握着一定的政治权力,或为封疆大吏,或为地方官长,或兼为文化耆宿,因此不仅有理论有实绩,而且为官廉洁,是当时一批著名的清官廉吏,为世人所称道。陶澍强调廉洁乃为官之本:“六事廉为本”,“为端其本、莫重于廉。廉则一介无私,而志之清者识自定;廉则百为有主,而气之静者神亦恬”,“洁己奉公,惟廉为成宪之鉴,平心析理,惟廉无回遹之私。”⑤陶澍:《陶澍集》下,长沙:岳麓书社,1998年,第312页。陶澍为官,始终坚持“廉”以律己,他总督两江,拒受两淮盐政衙门例送赏需银二万两,又以“总督养廉已极优厚”为由,拒绝支领盐政养廉银。陶澍言行一致,洁身自爱,史称“服官数十年,起居如寒素。”①陶澍:《陶澍集》下,长沙:岳麓书社,1998年,第674页。贺长龄官至贵州巡抚、云贵总督,也一生清廉,士林称之“生平取与,一准于义,陋规多所屏却。”②贺长龄:《贺长龄集》,长沙:岳麓书社,2010年,第16页。魏源出任东台知县,因漕务受前任之累,赔垫四千两,致使“全家数十口,指日悬磬,而先榇至今留滞东台,未能奉移,其窘生平所未尝。”“解组后,书籍外,无余财。”③李瑚:《魏源研究》,北京:朝华出版社,2008年,第860页。由此穷蹇寒素之状,也足见魏源之廉洁。此外,贺熙龄、欧阳厚钧、唐鉴、胡达源、李象鹍、邓显鹤也是这一人才群体的重要人员,都以廉洁著名,其中贺熙龄为官一生,“薄产仅足供衣食,而布衣蔬食,俯仰自如,自颜其所居曰‘菜根香’,其清介如此。”④贺熙龄:《贺熙龄集》,长沙:岳麓书社,2010年,第209页。唐鉴为官“不以一钱自污。”⑤唐鉴:《唐鉴集》,长沙:岳麓书社,第2010页,第7页。晚年生活穷困,以致左宗棠由衷赞叹:“两世方伯,而饘粥不继,真佳话也。”⑥左宗棠:《左宗棠全集·书信一》,长沙:岳麓书社,1996年,第66页。总之,以陶澍、贺长龄、魏源为代表的近代湖南第一个人才群体,在道光时期吏治松弛,官场腐败的政治风气中,却能以廉洁名于当时,的确表现出一种廉而有为的集体人格精神。

咸同年间,伴随太平军兴,湘军崛起,以曾国藩、左宗棠、胡林翼为核心的近代湖南第二个人才群体兴盛。这一人才群体比之陶澍、贺长龄、魏源为首的第一个人才群体规模更为庞大,“中兴将相,什九湖湘”;影响更为深远:“自书契以来,湖南兵威之盛,未有过此者也。”⑦王闿运:《湘军志·湖南城防第一》,长沙:岳麓书社,2008年,第3页。“咸同以前,湖南人碌碌无所轻重于天下,亦几不知有所谓对于天下之重任,知其所谓对于天下之重任者,当自洪杨之难始。”⑧张枬等:《辛亥革命前十年时论选集》卷1,北京:三联书店,1959年,第618页。但是,廉而有为作为一种集体人格精神,则第二个人才群体又从第一人才群体中承传下来。曾国藩曾言:“予自三十岁以来,即以做官发财为耻,以宦囊积金遗子孙为可耻可恨,故私心立誓,总不靠做官发财以遗后人”,“将来若作外官,禄入较丰,自誓除廉俸外,不取一钱”。⑨曾国藩:《曾国藩全集·家书一》,长沙:岳麓书社,1994年,第28页。之后,曾国藩成为湘军统帅仍自言“军中银钱,余不敢妄取丝毫也。”⑩曾国藩:《曾国藩全集·家书一》,长沙:岳麓书社,1994年,第28页。因此,曾国藩清廉不苟为世称道,即左宗棠与曾国藩晚岁凶终隙末,然其生前也极称“文正之清节,足为后世法。”⑪左宗棠:《左宗棠全集·附册》,长沙:岳麓书社,1996年,第285页。以研究湖湘学术和熟悉湖南近代名人掌故著称的李肖聃先生称赞曾国藩“清介之操,一钱不苟。”⑫李肖聃:《李肖聃集》,长沙:岳麓书社,2008年,第257页。此可说明曾国藩的清廉。左宗棠的清廉在当时和后世都是非常有名的。在认识上,他认为廉洁为吏治的根本,尝言“窃六计上廉,古有明训。此而不讲,则才智适以自累,而建树皆有可疑。”⑬左宗棠:《左宗棠全集·奏稿》,长沙:岳麓书社,1996年,第240页。在实际生活中,他“平生以介节自持”。⑭左宗棠:《左宗棠全集·札件》,长沙:岳麓书社,1996年,第27页。“不至以余粟余财,自汙素节。”⑮左宗棠:《左宗棠全集·奏稿三》,长沙:岳麓书社,1996年,第788页。胡林翼言左宗棠“不私一文,天下人均可具结。”⑯胡林翼:《胡林翼集·书牍》,长沙:岳麓书社,1996年,第610页。郭嵩焘虽与左宗棠有所怨怼,但也称左宗棠“洁白公正”①秦翰才:《左宗棠逸事汇编》,长沙:岳麓书社,1986年,第307页。。对左宗棠颇有研究的美国学者贝尔斯说:“左宗棠最强硬的对手从来未能指责他从公款中攫取一个铜板据为己有。”“对他的指控中,唯独没有贪污公款这一条。”②贝尔斯撰、王纪卿译:《左宗棠传》,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2011年,第170页。可见,左宗棠之廉洁为中外人士所信服。胡林翼的廉洁曾为曾国藩称道:“胡文忠在日不妄取一钱。”③曾国藩:《曾国藩全集·书信六》,长沙:岳麓书社,1994年,第3217页。此外,罗泽南“往年寒苦读书,钱货全不系怀”。④罗泽南:《罗泽南集》,长沙:岳麓书社,2010页,第16页。江忠源在浙江署秀水县事,“署内一贫如洗,藩台闻之,使人私借千金,以为日食之资。”⑤曾国藩:《曾国藩全集·家书》,长沙:岳麓书社,1985年,第199页。刘长佑“廉俸之外,绝不苟取丝毫,公服之需,亦惟力求朴素,淡泊俭约,悉由性成。”⑥刘长佑:《刘长佑集》,长沙:岳麓书社,2011年,第1164页。彭玉麟初以诸生为营将即“自誓不私财,不受官。”⑦彭玉麟:《彭玉麟集》下册,长沙:岳麓书社,2003年,第527页。之后功高位崇,仍常申“以寒士来愿以寒士归”⑧彭玉麟:《彭玉麟集》下册,长沙:岳麓书社,2003年,第520页。之初心。李续宜、刘蓉、郭嵩焘、刘坤一、陈士杰、刘典、杨昌濬、刘锦棠等人都位至督抚,高官显禄却都清廉自矢。

三、道术的标识:明辨公私义利和崇尚廉而有为

明辨公私义利和崇尚廉而有为是湖南士人共同的价值认同和精神追求,而公私义利之辨是湖南士人崇尚廉而有为并内化为道德自觉的深刻的思想根源和思想基础。

在中国经济伦理中,义利问题与人的辞受取与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而在儒家思想的传统中尤其具有普遍的意义,“义利之说,乃儒者第一义”;⑨朱熹:《朱子全书二十一·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24,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1082页。“大凡出义则入利,出利则入义。天下之事,惟义利而已。”⑩程颢、程颐:《二程集·河南程氏遗书》卷11,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第124页。而义利之辨作为湖湘文化的精神内核,尤为湖南士人所重视。湖南士人之所以普遍崇尚廉洁,正是因为重视义利之辨并将其内化为道德自觉,是当今所说“不想贪”的思想根源。

义利之辨作为湖湘文化的精神内核,也有悠久的传承。湖湘人士以生于屈贾之乡自豪。屈原、贾谊虽满怀一腔爱国的政治热情,却赍志而殁。他们虽未明言义利之辨,但其舍生取义的精神已开湖湘文化义利之辨“义以为上”的先河。北宋理学开山周敦颐在《通书·师友下》说:“道义者,身有之,则贵且尊”⑪周敦颐:《元公周先生濂溪集》,长沙:岳麓书社,2006年,第99页。,也是湖湘文化探讨并推崇道义的开端。南宋时期,湖湘学派形成,胡宏、张栻继续展开探讨周敦颐开其端的义利之辨,并把义利之辨融入和统一到他们的理学体系中。胡宏言:“夫富贵者,一时之利;良心,万世之彝。乘利势行彝章,如雷之震,如风之动。圣人性之君子,乐焉。不然,乃以一时之利,失万世之彝。自列于禽兽,宁贫贱而为匹夫,不愿王公之富贵也。”⑫胡宏:《胡宏著作两种·知言》卷2,长沙:岳麓书社,2008年,第19页。表明重“良心之彝”而轻“富贵之利”的价值取向。又言:“一身之利,无谋也,而利天下者,则谋之。一时之利,无谋也;而利万世者,则谋之。”①胡宏:《胡宏著作两种·知言》卷2,长沙:岳麓书社,2008年,第26页。在这段话中,胡宏已隐然提出了公私义利之辨及其取舍问题。张栻义利之辨的特点,则在于通过阐发《论语》《孟子》的有关论断,将义利之辨上升到理欲之辨、公私之辨的高度。和儒家传统的观点一样,张栻把义和利对立起来,认为二者是“黑白之异,霄壤之隔”,并把义利之辨和理学家最常讲的天理人欲之辨统一起来。他说:“夫善者,天理之公。孜孜为善者,存乎此而不舍也。至于利,则一己之私而已。盖其处心积虑,惟以便利于己也。然皆云孜孜者,犹言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之意。夫义、利二者相去之微,不可以不深察也。”②张栻:《张栻集》一,长沙:岳麓书社,2010年,第392页。他认为义即“天理之公”,利即“一己之欲”,并以天理人欲说明义和利的绝对对立。如何分辨义与利,天理与人欲呢?张栻不是把“利”局限于“名位货殖”的传统观念上,而是从更高更新的理论层次上作了新的概括。他认为,支配道德实践的意志是“无所为而然”还是“有所为而然”,这才是义利之辨的根本标准。他说:“无所为而然者,命之所以不已,性之所以不偏,而教之所以无穷也。凡有所为而然者,皆人欲之私,而非天理之所存,此义利之分也。自未尝省察者言之,终日之间鲜不为利矣,非特名位货殖而后为利也。斯须之顷,意之所向,一涉于有所为,虽有浅深之不同,而其徇己自私则一而已。”③张栻:《张栻集》二,长沙:岳麓书社,2010年,第617页。张栻以“无所为而然”和“有所为而然”区分义利,又将义与利和为己为人之学联系起来:“孔子曰:‘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为人者,无适而百利;为己者,无适而非义。曰利,虽在己之事,皆为人也。曰义,则施诸人者,亦莫非为己也。”这些都强调了明辨义利,践行儒家义以为上观念的道德自觉。同时,张栻又将义利之辨上升到关系国家治乱安危的政治层面,强调个人义利之辨的道德践履对于国家政治的重要性:“嗟乎!义利之辨大矣!岂特学者治己之所当先,施之天下国家一也。”④张栻:《张栻集》一,长沙:岳麓书社,2010年,第174页。因此,将义利之辨从道德伦理的范畴拓展到政治伦理的范畴,从个人的为己之学扩充到国家的治平之义,成为张栻义利之辨的鲜明特色。

王夫之作为明清之际伟大的思想家,凭着“六经责我开生面,七尺从天乞活埋”⑤“六经责我开生面,七尺从天乞活埋”,这是王夫之自题画像的堂联。表明了他凛然大义的崇高气节以及对中华传统文化继往开来的历史责任感。今岳麓书院船山祠中仍悬此联。的精神,以一己之力对中国传统学术思想进行了全面的梳理总结。他上承南宋湖湘学派所开创的学术传统,建立了一个内容丰富、思想深刻、规模宏大的思想体系,下启近代湖湘文化,对近代湖南的各个人才群体、思想家、学者、政治家均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历史影响。⑥陈谷嘉、朱汉民:《湖湘学派源流》,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92年,第345页。作为古代思想文化的集大者和湖湘文化承前启后的关键人物,王夫之对义利之辨的探讨既有继承也有开新,并对后世尤其是近代湖湘士人的义利观发生深刻影响。王夫之非常重视义利问题,甚至认为“义利之辨”是制约华夏夷狄之辨和君子小人之辨的根本,是伦理价值观的核心。“天下之大防二,而其归一也。一者,何也?义、利之分也。”⑦王夫之:《船山全书第十册·读通鉴论》卷14,长沙:岳麓书社,1988年,第503页。基于此种认识,王夫之承继了义利之辨的传统,认为伦理价值观的确立离不开义利之辨,社会人心的安顿需要义利之辨,如果不对义利概念和义利关系做出必要的梳理与论证,就很难提出真正有意义的伦理价值学说。与传统义利学说一般性地界说义利概念有别,在总结历史、审视现实的基础上,王夫之将“义”区分为三个层次,“有一人之正义,有一时之大义,有古今之通义。”他认为同样是讲“义”,其中亦有轻重之衡、公私之辨,而不可不察:“以一人之义,视一时之大义,而一人之义私矣;以一时之义,视古今之通义,而一时之义私矣。公者重,私者轻矣,权衡之所自定也。”“义”的三个层次,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可能是统一的,而统一的前提下,必须是使一人之正义既能反映一时之大义,也合乎古今之通义。然而,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三者又“不能齐全”,一人之正义往往与一时之大义,天下之通义发生尖锐的矛盾冲突。在这种情况下,王夫之主张:“不可以一时废千古,不可以一人废天下。”也就是说,无论是一人之正义,还是一时之正义,都必须服从天下古今之通义。否则,“执其一义以求伸,其义虽伸,而非万世不易之公理,是非愈严,而义愈病。”①王夫之:《船山全书第十册·读通鉴论》卷14,长沙:岳麓书社,1988年,第535页。“天下古今之通义”,就是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和根本利益,是“义”的最高层次,是真正的“道义”。因此,民族之大义高于君臣之义,也就是人民的福祉高于统治者的权力,即“生民之生死”高于“一姓之兴亡”。王夫之的义利之辨已颇具近代启蒙色彩。

重视义利之辨,廉洁不苟而以道义为准的湖湘文化传统为晚近湖南学者所继承和发扬。清代岳麓书院最负盛名的山长罗典讲求义利之辨,其言:“学问之功,有急辨义利者乎?盖义者,天下之公也,利亦天下之公也。由义则利,失义则害”;“以义为利者,以吾心之义,制天下之利,而无不当。以天下之利,公天下之人而无或私。”②胡达源:《胡达源集·弟子箴言》卷10,长沙:岳麓书社,2009年,第95页。罗典将“义”“利”皆视为天下之功,主张以义制利,谋天下公义。这种义利之辨显示了湖湘义利之辨积极有为的特点。罗典主讲岳麓书院二十七载,近代湖南第一个人才群体的主要成员严如熠、陶澍、贺长龄、贺熙龄、胡达源、欧阳厚均等皆出其门,因此,他的义利之辨所产生的影响是广泛而巨大的。罗典之后,胡达源著《弟子箴言》,专辟“辨义利”一章以施其教,湘军核心人员曾国藩、胡林翼、左宗棠、李元度等人早年都曾学习过《弟子箴言》,因此,罗典、胡达源的义利观对他们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湘军人物也很重视义利之辨。罗泽南认为辨明义利,慎乎取与乃君子优入圣域的为己之学。他说:“天理人欲,界限争在丝毫,此心不入义即入利,其间原无立足之地”。“一介取与,辨乎道义,他日之决去,就临生死,亦由此基之矣。此诚君子为己之学。扩而充之,则优入圣域,固所不难。”③罗泽南:《罗泽南集·与某友书》,长沙:岳麓书社,2010年,第95-96页。左宗棠也尝言平日立身行事,“先将义利之辨剖析至精”,“至是非公私之界,则辨之颇严”。④左宗棠:《左宗棠全集·书信二·答护陕抚谭文卿中丞》,长沙:岳麓书社,1996年,第299页。而辨明公私义利,“公则所见者大,而不遗乎小;义则不言利,而自无不利。”⑤左宗棠:《左宗棠全集·书信一·答王璞山》,长沙:岳麓书社,1996年,第207页。如此,就能于出处大节立下根基,就能“险夷一致,而进退绰然。”⑥左宗棠:《左宗棠全集·书信一·答王璞山》,长沙:岳麓书社,1996年,第38页。

湘军之后的湖南士人继续探讨义利之辨这一话题,并给义利之辨注入新的时代内容。比如戊戌变法时期的谭嗣同,就将义利之辨纳入其“仁学”的思想体系之中,成为其“仁学”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反映这一整体思想的特征,即强烈的批判封建专制主义的思想启蒙色彩。他的义利之辨跨越经济伦理的畛域进入了政治批判的深层空间,以此具有深刻的思想意义。①谢孝明、肖永明:《谭嗣同“义利之辨”在政治层面的拓展及其思想意义》,载《湖湘文化与湖南精神》,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206页。

“义利之辨莫切于取舍辞受,推之于进退存亡,亦此而已”②王夫之:《船山全书第八册·四书训义》卷28,长沙:岳麓书社,1988年,第249-250页。,王夫之的话说明,湖湘士君子孜孜讲求义利之辨,其目的仍然是为了指导日用伦常与现实人生。道义和公利的价值取向是湖湘义利之辨的主体精神。义利之辨作为湖湘文化精神的内核,成为历代湖湘士君子的为己之学,这一为己之学使得湖湘士君子能够站在国家的整体利益和民众的根本利益的大公大义的最高层次来看待和考虑个人的辞受取与,超越个人的功利和私利的局限,真正做到先人后己,先公后私,并反对损人利己,损公肥私的个人私利和贪污行为,坚持洁身自好,清廉做人和为官。因此,公私义利之辨是湖湘士人崇尚廉洁,并内化为道德自觉的深刻的思想根源和思想基础。

四、道术的发抒:湖湘文化精神的内在逻辑与践履

“廉而有为”是湖湘士人集体人格精神的显著特点,而忧患意识,经世致用是湖湘士人廉而有为内在逻辑发展的根据和动力;躬行实践,实事求是则是湖湘士人廉而有为的认识论基础和指导原则。

湖湘文化廉洁精神的一个显著而重要特点是湖湘士人廉而有为,将廉而有为的精神追求转化为道德践履,并成就救弊起衰,匡时救世的现实事功。廉而有为是历代湖湘士君子追求的共同目标,当官既要清廉,更要廉而有为,既要爱民,更要为民兴利,这一点,湘军人物左宗棠所言可具代表性。他说:“廉仅士之一节耳,不廉固不足论,徒廉亦无足取”;③左宗棠:《左宗棠全集·札件》,长沙:岳麓书社,1996年,第664页。“做官不要钱,是本分事;但能不要钱,不能为地方兴利除弊,讲求长治久安之道,于国计民生终鲜裨补,则亦不足贵。”④左宗棠:《左宗棠全集·札件》,长沙:岳麓书社,1996年,第473-474页。谈到爱民利民时,他说:“视民如伤,当铭诸心”;“一命之士,苟存心爱物,于人必有所济,天下事无非分所当为。凡事苟可用力者,无不尽心其间,则民之受惠者多矣。”⑤左宗棠:《左宗棠全集·札件》,长沙:岳麓书社,1996年,第454页。这些话都旗帜鲜明地提倡廉而有为。

湖湘士人的廉而有为又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个方面,就是恪尽职守为地方兴利除弊,为民兴利谋福,这是湖湘士人为官者共同的有为之处。例如周敦颐为官清正廉明,关心民瘼,以仁牧民。他担任广东路刑狱提点,到任不到一年,就踏遍了广东的山山水水。在巡按到端州(今广东高要)时,他了解到当地官吏滥用职权开采端砚,与民争利,于是上报朝廷,说明利害,定下禁令:“凡仕端者,取砚毋得过二枚!”连自己使用尚且不得超过两枚,从中牟利自然就更不允许了,禁令既出,“贪风顿息”。又如陶澍、贺长龄身为封疆大吏,廉而有为,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在所管辖的范围内,对河工、水利、盐政、漕务、灾赈、货币、财政、兵事、农政、文化、教育等许多方面,推行了兴利除弊的改革,成就巨大,有利于社会的安定、生产的发展和文化教育的繁荣,而陶澍、贺长龄也因此成为清代名臣。湘军统帅左宗棠则长期总督陕甘,主政西北,采取了一系列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教育措施对西北进行治理和开发,从而巩固了西北边疆的社会安定,发展了西北的社会经济,加强了西北的国防与西北各族人民的团结,取得了治理西北的巨大成效。魏源晚年曾出任地方小官,却抱着“为官者存心利物,随时皆可施惠,何论大小”的信念,廉而有为,“改建书院,储卷籍,置义冢,设义学,整饬育婴堂,恤婺会,传种牛痘,兴水利,培地脉,一切善政,不可枚举。”因此,湖湘人士无论是做封疆大吏还是做地方小官,大都能廉而有为。第二方面,官居高位的湖湘士人,不仅自己能廉而有为,而且能影响和带动其属下廉而有为。例如陶澍曾官安徽巡抚、江苏巡抚、两江总督,他的政治理念,人格精神,治理地方的举措和政绩,对曾经作为他的僚属的贺长龄、林则徐、魏源等人的为官为人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贺、林、魏之所以廉而有为,能成为清代名臣,是离不开陶澍的栽培扶持与砥砺之功的。又如左宗棠为官清正廉明,他长期在西北执政,以廉训吏,大力整顿的西北吏治,取得了巨大成效,培养了一大批清正廉明的部属,如刘典、谭钟麟、杨昌濬、刘锦棠、魏光焘、陶模、饶应祺、潘效苏等。这些部属在他离开西北后,先后继起主政陕甘、新疆,在政治和制度层面、人格精神层面都继承了左宗棠的余风遗绪,使左宗棠开创的局面,他的治理西北的理念和善政得以延续下去。这使得西北政局相对稳定,在近代帝国主义瓜分中国的狂潮中,使新疆160 多万平方公里的国土基本保存完好。这是左宗棠和其后继者为国家民族立下的巨大历史功勋和留给后世子孙的巨大财富,是伟大的廉而有为。第三,湖湘士人的廉而有为还表现在自己清廉节俭,却以自己节俭所得之廉俸薪水来做大量的利济亲友、百姓、国家的慈善和仁政事务,周敦颐、陶澍、贺长龄、贺熙龄、魏源、左宗棠等湖湘名人都有大量的这类事例,这是湖湘人士廉而有为的三个方面。

湖湘士人之所以廉而有为,这是与湖湘文化的忧患意识,经世致用、躬行实践、实事求是的主体精神有着密切的关联。一方面,忧患意识、经世致用是湖南士人廉洁有为内在逻辑发展的根据和动力;另一方面,躬行实践,实事求是则是湖湘士人廉而有为的认识论基础和指导原则,因为有了湖湘文化这些内在精神的支撑,所以才有湖湘士人廉而有为之效,这一点在此不作展开讨论了。

总之,湖湘文化的核心和精华是“义利之辨”“忧患意识”“经世致用”和“实事求是”,是湖湘文化的道与术。四者之间有一种内在逻辑关系,由“义利之辨”而明忠义大节,由“忧患意识”而生出对国家社稷的责任和担当,转而为“经世致用”的实际行动,而“实事求是”则成为指导“经世致用”实践的原则,湖湘文化的这些精神内核共同决定了湖湘文化精神廉而有为的特点,而湖湘文化精神廉而有为的特点也深深烙上湖湘文化总体精神的印记,而道术与事功之间自有其内在的必然的逻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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