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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标视域下小学音乐课堂良好习惯的培养

2022-03-14孙增云

安徽教育科研 2022年4期
关键词:音乐教学习惯小学

孙增云

摘要:在新课标视域下,小学音乐课堂学生良好习惯的培养,包括学生的音乐课堂常规习惯、音乐“感受与欣赏”习惯、音乐“表现”习惯、音乐“创造”习惯以及音乐“审美”习惯的培养等五个方面。学生音乐课堂中良好习惯的培养,对于完成新课标音乐课程各个领域的教学任务以及实现以美育人的教育目标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小学 音乐教学 习惯 以美育人

良好的学习习惯对于学生多方面素质的养成具有重要意义。在新课标视域下,小学音乐课堂学生良好习惯的培养更具有突出的作用。对于音乐这种听觉艺术的审美能力的培养,必须经过长期的熏陶和实践才能取得成效,而这样一种能力的形成过程,也正是音乐学习习惯的养成过程,二者互为表里,密不可分。按照新课标的规定,音乐课程在内容上体现为“感受与欣赏”“表现”“创造”和“音乐与相关文化”等四个领域的有机统一。这四个领域的教学任务的完成,无不与学生良好的音乐习惯的养成有着密切联系。因此,结合课程教学的上述内容,从学生的课堂常规习惯以及音乐的“感受与欣赏”习惯、“表现”习惯、“创造”习惯和“审美”习惯等五个方面对小学音乐课堂教学中学生的习惯培养进行全面探讨,对于提升小学音乐课程教学质量和水平无疑具有重要的建设性意义。

一、音乐课堂常规习惯的培养

音乐课程特别强调学生对于节奏和旋律的听觉体验,因此,在课堂教学中,有别于其他课程的课堂常规习惯的设计与训练就显得非常重要。这一点,在低年级课堂教学中意义格外突出。课堂常规习惯的设计和训练,可以使学生在习惯的逐步养成中初步感受和体验音乐课程“听”的魅力,从而为他们后续聆听、演唱、表演、编创等多种实践活动的参与和音乐素养的提升做好铺垫。具体来说,这种常规习惯一般是教师结合音乐课程的学习形式来进行设计,让学生通过聆听不同的音乐进入不同的学习环节。如在教学中,针对起立坐下,可以弹奏“12 34 |5 -|54 32|1- |”;提醒学生安静,可以弹奏“55 5 |55 5 |53 23 |1 -|”;提醒学生准备好站立演唱姿势,可以弹奏“3·5|35 35| 11 1|”;提醒学生到相应位置准备活动,则弹奏“53 1|53 1|2 35|11 1|”;让学生休息,则弹奏“5 - 6|5 - 3|5 32 1|5 - -|6 - 1|5 - 2|1 - -|”。通过这种不同形式的听觉训练,学生形成一种“听”的敏感性反射,从而体验到音乐在交流思想和情感中的独特魅力,自然地进入到音乐美的世界中。

二、音乐“感受与欣赏”习惯的培养

“感受与欣赏”是音乐学习的基础。因此,“感受与欣赏”习惯的培养,应该贯穿于小学音乐教学的全部活动之中。具体来说,教师首先要精心选择和学生生活密切相关的音乐素材,鼓励学生用他们喜欢的聆听姿势来感受音乐,从而使学生在轻松、快乐的氛围中走近音乐,逐步养成感受和欣赏音乐的良好习惯。其次,教师结合学生的音乐聆听与感受基础,针对他们喜欢的音乐素材设计问题,让学生在这些问题的引导下去边思考边聆听,从而提升他们对于音乐素材形式与内容的感受和理解水平,逐步引导学生进入到对音乐有目的地感受与欣赏的阶段。最后,教师还应有针对性地创设情境,让学生在与音乐主题相统一的情境中充分地感受与欣赏音乐,将对音乐素材的各种表现手段与对音乐艺术形象的丰富内容的感受与欣赏统一起来。在这种情境教学的感受与欣赏中,教师可以进一步鼓励学生积极调动他们的眼、耳、口、手等多种感官来感受和表达音乐,从而将音乐的欣赏与音乐的表现和创造活动统一起来。

三、音乐“表现”习惯的培养

音乐“表现”习惯的培养主要体现在学生良好的演唱习惯的培养上。对于低年级学生,由于他们唱歌的良好习惯还未形成,他们大多喜欢大声地“喊唱”,有的则胆怯而不敢歌唱,而且他们对唱歌时的姿势也没有意识,经常变换,课堂常常显得较为混乱。因此,教师要告诉学生,既要敢于发声歌唱,又不能大声地“喊唱”,因为持续地大声歌唱,不仅会损伤学生娇嫩的声带,以至于喊坏嗓子,而且“喊唱”出来的歌声听起来也缺乏美感,对于歌曲的节奏变化也不能进行准确的表达。所以教师在课堂中从一开始就应让学生学习轻声“哼唱”,在哼唱中去感受他们声音的弹性、旋律与节奏。在哼唱的同时,还应让学生形成正確的歌唱姿势,注意歌唱中身体姿势与自身精神状态的有机协调。只有把握了正确的歌唱方法与歌唱姿势,学生才可能逐步提高音乐演唱的能力。总之,教师要积极鼓励学生在演唱过程中进行自信的音乐“表现”,从而发展他们创造性的音乐表现潜能,在实践中逐渐形成用音乐的特有形式来与他人进行交流和沟通的能力。

四、音乐“创造”习惯的培养

音乐作为听觉艺术所具有的自由性、模糊性和不确定性特征,为人们创造性思维的发挥提供了广阔的空间。音乐课程在感受和欣赏、表现、创作等各个领域,都有着丰富的创造性内容。因此在教学中,教师要结合以上领域的教学内容积极培养学生的音乐“创造”习惯,激发他们的音乐创造潜能。首先,在日常教学中,教师要有意识地引导学生,努力发挥他们的音乐想象力和发散思维。音乐想象作为音乐艺术创造性特征的重要体现,是通过声音的不同表现形式来实现的。不同音色的声音,伴以不同的节奏、旋律、速度、力度,就能塑造出不同的音乐形象,表达出不同的音乐情绪或意境。因此,教师要积极鼓励学生根据音乐的表现形式进行大胆的想象和创造性联想,培养他们的创新思维和创造精神。其次,音乐“创造”习惯的培养,也进一步表现在音乐课堂上各种形式的编创活动中。在不同学段开展表演动作、音乐故事、歌词、节奏等多种形式的音乐编创活动,促使学生的音乐创造能力得到不断提升,从而进一步体验到音乐学习的快乐和魅力。

五、音乐“审美”习惯的培养

在新课标中,“以音乐审美为核心”成为音乐课程教学的基本理念。这种音乐审美理念,突出体现了音乐课程在潜移默化中实现以美育人的独特功能。因此,音乐审美能力的培养也贯穿于音乐课程教学的全部内容之中。在音乐的“感受与欣赏”“表现”和“创造”部分的教学中,音乐审美无不蕴含和浸润于其中,而“音乐与相关文化”领域的教学更是突出体现了音乐课程的人文学科属性及其审美特质。因此,学生音乐审美习惯的养成,首先就表现在教师在音乐的“感受与欣赏”“表现”和“创造”等领域的教学中对于学生的审美感知习惯、审美表现习惯和审美创造习惯的培养中。其次,学生“审美”习惯的培养还表现在教师在“音乐与相关文化”部分的教学中对学生审美能力的进一步提升和拓展。在这些不同领域教学中对学生审美习惯的持续培养,使学生在音乐的感知、表现和创造活动中形成积极的审美评价,产生心灵的共鸣,从而不断提升自己的审美能力和审美素养。

习近平总书记在青年价值观形成上特别指出“人生的扣子从一开始就要扣好”,在音乐课堂教学中学生良好习惯的养成对于实现音乐课程以美育人的教育目标,也同样具有至关重要的基础性意义。这也正如著名教育家叶圣陶先生所强调的:“习惯养成得越多,那个人的能力越强。”只有在音乐课堂教学中培养学生良好的音乐学习的习惯,才能使学生不断提升对于音乐的感受、理解、表现与创造的能力,从而实现音乐课程对于学生美好心灵和健全人格的培养。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

[2]叶圣陶.叶圣陶教育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4:287.

责任编辑:赵潇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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