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类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现状和对策研究
2021-10-30李海燕
国际商务财会 2021年13期
关键词:利益相关者
李海燕
【摘要】近年来国家和社会公众对于低碳经济日益重视,环境质量有所提升。然而煤炭企业作为重污染企业,严重影响了绿色发展,煤炭企业的碳排放信息披露引发了社会的关注。文章以煤炭类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收集2014—2020年该行业的碳信息披露相关信息,在对碳信息披露现状进行研究的基础之上,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为我国碳信息披露规范化贡献一份力量。
【关键词】碳信息披露;利益相关者;煤炭行业
【中图分类号】F832.51;F426.21;X322
一、引言
当前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社会公众和政府等利益相关者对于生态环境的关注日益增强。自从1992年环境组织提出“气候变化框架条约”,碳排放开始为大家所关注;2005年签订的《京都协议书》首次开始对国家减排量进行约束;发达国家率先开始建立地方性质的碳排放交易体制;2008年我国首先在北京成立了北京环境交易所,之后在上海和天津成立了碳交易所,2012年开始实行“6+1”碳排放交易权试点;2017年12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的通知,象征着全国碳市场的建设拉开序幕。煤炭企业作为碳排放的重要途径,引起了广泛的关注。而且我国正处于产业升级改造和绿色经济发展阶段,低碳经济模式日益深入人心。低碳经济背景下,碳信息披露成为利益相关者了解企业社会责任的一种重要途径。
二、文献综述
(一)关于碳信息披露内容
关于碳信息披露内容,国际上2000—2010年間发布过一系列的文件,其中广受认可的是2000年由385家机构投资者自发成立的碳信息披露项目(CDP),认为碳信息披露的内容主要包括与气候变化有关的机遇、风险及应对战略;……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