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心理契约的湖南高职“双师型”教师工作绩效评价思考
2021-10-28左芊
成才之路 2021年32期
摘 要:高校与教师之间存在某种意义上的心理契约,如果学校与教师之间出现心理契约失衡情况,就会严重制约“双师型”教师队伍的构建。高职院校应了解教师在接受培训、职业生涯发展、实现自我价值、职务职称晋升、薪酬待遇等方面的心理期望,并把握好学校与教师心理契约的关系和尺度,做好“双师型”教师工作绩效评价,以鼓励更多教师争做“双师型”教师,提高学校整体教学水平。
關键词:心理契约;“双师型”教师;心理期望;工作绩效;评价
中图分类号:G647;G451.1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8-3561(2021)32-0021-03
基金项目:本文系2020年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心理契约视角下湖南省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绩效评价体系研究”的研究成果,课题编号:XJK20CZY037
作者简介:左芊(1978-),女,湖南长沙人,硕士,副教授,从事商业经济与企业管理研究。
心理契约是一种应用比较广泛的概念,具体指的是雇佣双方比如学校和教师之间相互的一种期望,但它不仅仅是简单意义上的期望,更是一种良好的契约精神的体现,契约中具体体现着双方之间对责任的承诺和担当。高校与教师之间存在某种意义上的心理契约,这种心理契约从根本上讲,对学校和教师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即站在教师的角度看,高校要尽可能满足教师的心理期望;从学校的角度看,教师要在学校发展的过程中全力以赴地贡献出自己的力量。无论站在学校角度还是教师角度,如果两者之间能够达成心理契约,那么将是一种双赢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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