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律制度的不足与完善研究
2021-08-16程集斌
安徽农学通报 2021年7期
关键词:不足
程集斌
摘 要: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是保证社会稳定发展、完善产业结构、提升人民生活品质的基础性产业。1993年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2012年又进行了修正,2013年1月1日施行。《农业技术推广法》的颁布实施对我国农业的快速增长起到了重要的积极推动作用。但随着我国农业的快速发展,农技推广工作逐渐与当前农业生产不相适应,科研、推广和生产融合度不高,推广链衔接不畅,推广行为模式单调,农业技术传输低效,科技成果不能有效转化等问题在很大程度上迟滞了我国农业的发展,迫切需要在立法上构建全面、科学、高效的农技推广体系,在顶层设计上解决我国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存在的问题。该文通过对现行《农业技术推广法》的立法目的、主要特点、存在问题的研究分析以及借鉴其他国家成功的农业技术推广立法经验,提出对农业技术推广准确定义,规范政府的权利和义务,构建科研、教育、推广的发展联动机制,促进非公有制主体发展,增加规则性条款等立法建议,以期为完善我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律制度提供参考。
关键词:农业技术推广;法律制度;不足;完善对策
中图分类号 D922.4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7-7731(2021)07-0007-07
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具有特殊地位,是完善产业结构、提升人民生活品质、保证社会稳定发展的基础性产业。经过多年努力,我国粮食生产历史性地实现了“十七连丰”的巨大成就。但是我国农业生产的稳定性、可控性还不高,成本高、价格低、竞争力弱、农户抗风险能力差、增产不增收、农村生态承载接近极限等问题不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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