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竹入校园,民乐有传承
2021-03-16柳凌燕
小学教学参考(数学) 2021年2期
关键词:校本课程
柳凌燕
[摘 要]中国传统的民族音乐有着深层次的文化积淀。在义务教育小学阶段的艺术校本课程实施中,民族室內乐是一种非常适宜开展教学与表演呈现的音乐形式,在民族传统音乐文化中也是一种极为有效的艺术教育形式。在校本课程的建构中引入民族室内乐的教学,以民乐与传承为出发点,通过基础训练、聆听训练、合作训练,在探索艺术素质教育的同时,培养学生的民族音乐素养,能够极大地促进学生各方面素质的发展。
[关键词]民族室内乐;校本课程;民乐传承
[中图分类号] G623.71[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7-9068(2021)06-0017-02
民族室内乐是从西方的音乐理念中借鉴而产生的一类音乐体裁,是小型的民族器乐相互组合而构成的演奏形式。相对于规模庞大,人数众多的民族管弦乐,民族室内乐的人员编排、曲目挑选以及配器编曲更易于在有一定人员规模的校园中开展,其实施也符合全面促进并关爱每一个孩子成长的民族教育理念。
民族室内乐的表现形式,在长期的大量演奏实践中有着相对稳定的发展。广东音乐与江苏南部的江南丝竹是最早出现的民族室内乐体裁,两者都属于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配器的选择与编排充分彰显了中国传统民族乐器的特有音色与独具特色的音乐表现力。著名曲作家胡登跳先生为民族室内乐的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通过自己的亲身教学与实践,开创了一种民族室内乐演奏的新形式——丝弦五重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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