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精准问责:分析框架、实践偏差与优化策略
2020-08-09王尘子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 2020年6期
关键词:优化策略
[摘 要]伴随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党内问责和监察问责共同成为我国公职人员问责的主体框架,公职人员问责的“全覆盖”特征对问责的精准性、有效性提出更高的要求。我国的公职人员精准问责以党政体系为依托,将“精准思维”融入具体的问责党纪法规和问责机制建构之中,实现了各项问责要素的精准化。精准规定不完全等同于精准执行,问责实践出现了问责主体单一、问责客体缺位错位、问责情形模糊和问责方式简单化等偏差。强化社会监督问责、完善监察问责法律保障、聚焦决策问责和容错免责机制配套建设,使精准问责从应然转化为实然,推进公职人员积极主动履行职责。
[关键词]公职人员;精准问责;实践偏差;优化策略
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10X(2020)06-0066-10
有效的问责机制是构建责任政府、实现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精准思维运用于治国理政的各环节,在问责领域提出了“精准问责”的重大命题。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指出:“扭住主体责任,履行监督专责,实施精准问责,防止问责不力或者问责泛化、简单化”[1];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完善发現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2]。作为一种指导思想和实践指南,“精准问责”意味着精准发现、精准惩处、精准施治,通过提高问责的精准化水平推动公职人员履职尽责,达到“问责一个,教育一片,影响大多数”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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