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新教师园本培训实践研究
2020-05-21逄伟艳
早期教育·教研版 2020年5期
【摘要】《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是国家对合格幼儿园教师的基本要求,是幼儿园教师开展保教活动的基本规范,是引领幼儿园教师发展的基本准则,同时也为幼儿园培养合格的幼儿教师指明了方向。我园对新教师的园本培训紧紧围绕《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幼儿为本、师德为先、能力为重、终身学习的基本理念,以目标、需求和问题为导向确定培训的内容,重点关注教师的职业认同、儿童观、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以及教师的自我成长,形成了跟岗实践、讲师指导、互动答疑、以研代训以及自修反思的培训模式,完善了我园新教师培训体系,有效实现了新教师的主动发展,助推了新教师的专业成长。
【关键词】《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新教师;园本培训
【中图分类号】G6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017(2020)05-0027-04
【作者简介】逄伟艳(1974-),女,山东青岛人,胶州市实验幼儿园园长,高级教师,山东省特级教师,齐鲁名校长。
一、问题提出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规定:切实加强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提高幼儿园教师队伍整体素质[1]。2012年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明确指出:幼儿园教师是履行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需要经过严格的培养与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2]。近年来,政府加大幼儿教育投入,幼儿园数量激增,青年教师大量涌入。加强青年教师的职初培训,使其尽快适应幼儿教育工作需求,实现专业发展,是办好一所高质量幼儿园的必然要求和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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