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刑法学教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018-08-18董洁
学周刊 2018年27期
董洁
摘 要:随着教育体制的改革、社会新形势的发展,我国的高等刑法学教育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是,传统的刑法学教学在内容和方法上仍然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要改革传统的刑法學教学,需要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恰当运用案例教学,丰富课堂教学的信息,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并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关键词:刑法学教学;存在问题;解决对策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132(2018)27-0018-02
DOI:10.16657/j.cnki.issn1673-9132.2018.27.007
随着社会法制化进程的加快,社会主义的法制建设也日益完善。在此背景下,对于法学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多,需要法律人才既要具备专业知识,同时也要具备一定的实践能力。这对学校教学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刑法学是一门研究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学科,具有很强的实用性。这就要求教师必须转变观念,在教学方法上不断进行改革,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求调整教学计划,在教学中除了介绍刑法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外,还应根据应用学科的特点来组织教学,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优化实践教学环境,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一、传统刑法学教学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刑法学课程设置不合理
刑法学分为《总论》和《分论》两大部分内容,这两部分包括四百多条法律条文,这就意味着学习内容较多,知识量大。然而,从现实来看,在课时的安排上总体偏少,只能是加快教学进程,压缩知识,所以无法达到高质量刑法课程教学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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