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体验,儿童音乐教学的诉求
2018-06-08陈嘉
小学教学研究 2018年5期
陈嘉

【关键词】审美体验 音乐教学 诉求
20世纪末,世界音乐课程发生了根本转变,即从知识技能课程发展到审美体验课程,这是对“工具理性”的超越,对“价值理性”的追求。小学音乐课程更应注重丰盈学生的体验,从体验中陶冶学生情操、发展学生的音乐素养。《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明确指出:音乐课程的价值在于为学生提供审美体验。在音乐教学中,教师应该引导学生用更多的方式捕捉音乐、理解音乐、感悟音乐。通过体验,学生融自我的音乐直觉、想象等于一体,从而实现音乐审美的超越。
一、体验缺失,音乐审美教学的误区
所谓“体验”,是指“亲身经历,认识周围的事物”(《辞海》中的解释),是“体察、观察,在实践中认识事物”(《教育大词典》中的解释)。所谓“音乐体验”,是指学生在音乐认知、情感活动中所获得的感受,它包括心理体验、审美体验和生命体验。可见,音乐体验有两个条件:一是学生经历了,二是学生获得了感受、感悟。在音乐教学实践中,对音乐体验的认识有两个误区,一是认为认识了就是体验了,二是认为实践了就是体验了,由此导致教师实践的盲目、错误,如情境创设的不到位、体验目标的不明确、体验内容的选择不恰当、体验过于注重形式,等等。
误区1:将音乐认知等同于音乐体验
一位教师在教学歌曲《好一个土娃子》时,先范唱歌曲然后提问:歌曲是什么风格(活泼、欢快、调皮)?反复跳跃记号像什么?然后教师讲解反复跳跃记号的新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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