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少数民族干部政策在西藏的实践研究
2018-05-10杨扬
新一代 2018年4期
杨扬
摘 要:西藏地区位于青藏高原南部、祖国的西南边陲,这里自然环境恶劣、空气稀薄、太阳辐射较为强烈;社会环境复杂,面临着国内外分裂势力的压力。西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大批政治素质高、业务素质强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加强党的少数民族干部政策在西藏的实践研究,对于西藏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党的少数民族干部;西藏;实践;研究
一、中国共产党民族干部政策在西藏的实践历程
1951年5月西藏和平解放。和平解放以前的西藏,广大农奴毫无权利可言,几乎除贵族以外的广大人民均为文盲。在这种零基础的情况下,培养一支符合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维护民族团结稳定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对党和国家要求十分艰巨。1957年,党和中央政府考虑到西藏干部培养的迫切要求,决定建立一所专门为西藏地区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学校,经过慎重考虑,在陕西省咸阳市建立了西藏历史上第一所高校——西藏公学,先后为西藏地区培养了大批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党政干部。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爆发了举世瞩目的“文化大革命”运动,使得我们党、国家和人民群众承受了巨大的损失。极左思想的盛行,使得这一时期党的民族干部政策出现了重大失误。1984年5月,党的六界人大二次会议上研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该法在第16条至18条、22条、64条中对党的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以及配比作出了详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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