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小学低年级道德与法治课程生活化教学的理论分析
2018-03-07刘志国
新课程·小学 2017年12期
刘志国
摘 要:“生活即教育”是陶行知先生所提出的教学思想之一,自新课改以来,这个教学思想被纳入各个学科的课程标准之中,成为评判教师学科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之一。品德课程是培养与塑造小学生优良人格的重要课程,低年的小学生的身心十分幼稚,塑造性更强,更需要以生活化教学来对小学生产生更加深刻、持久的影响。对生活化教育理论下的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教学进行理论分析。
关键词:小学;道德与法治;生活化教学
在“应试教育”下,小学品德课程作为“非应试科目”,受到了教师、学校、家长、学生的长期忽视。然而,“德育为首”是素质教育对小学教育的重新定位,如何以充满生命力与活力的生活化品德课程来帮助小学生形成正确的是非观念以及真、善、美的品质,也就成为新课改对小学品德课程所提出的新任务。道德与法治课程主要是为了帮助小学生养成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法律、社会公德等的法治意识,提高他们的自律、自我管理能力,提升他们的社会适应能力,在道德与法治课程中结合小学生的生活实际来进行案例分析,可以促进知行结合的实现,优化小学生的行为表现。下面,笔者从教学目标的生活化、教学内容的生活化、实践活动的生活化三个层面,讨论教师应如何在道德与法治课程中实现生活化教育。
一、教学目标的生活化
教学目标是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的基本指向,影响着教师与小学生的教学行为,只有设置生活化的教学目标,教师才有可能真正以生活实例来优化小学生的道德与法治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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