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绩效工资制度改革的实践与探索
2017-08-30方秀英苏卫东吴霞石大立周礼
高教探索 2017年8期
方秀英+苏卫东+吴霞+石大立+周礼
摘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清理和规范津贴补贴分配办法,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对促进高职院校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广东省各高职院校在探索建立绩效优先、优绩优酬的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方面进行了大胆和积极有效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具有较大的实用价值。
关键词:高职院校;绩效工资;绩效分配;实践
一、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实施的背景
2006年6月,国家人事部、财政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国人部发[2006]56号)规定:“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实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事业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分配程序和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自主决定本单位绩效工资的分配。绩效工资分配应以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为依据,合理拉开差距。”
《广东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11〕262号)、《关于印发广东省省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92号)拉开广东省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序幕。
2013年6月,为维护收入分配秩序,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津贴补贴政策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等4部门颁布《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第31号令),该文明确规定津贴补贴发放范围及违规处分措施。
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文件精神,广东省事业单位陆续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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