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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本科院校贫困生资助工作实践与分析

2016-12-20付聪

青春岁月 2016年21期
关键词:资助工作新建本科院校实践

【摘要】通过分析当前新建本科院校学生资助实践工作过程中存在的现实问题,探究解决贫困资助实践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办法,本文以新建本科院校资助工作实践研究方向,旨在探寻更有利的资助工作方法,促进对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开展,致力于学生资助工作的科学发展。

【关键词】新建本科院校;资助工作;实践

中共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进一步完善“健全学生资助制度”,提出了一系列的解决贫困生资助问题的具体举措,包括了进一步完善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提高贫困生资助水平,切实解决贫困生的实际困难,真正解决学生“上学难”的问题。这体现了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高校贫困学生的态度和促进教育公平的决心。在这些方针政策的指引之下,我国高校的贫困生资助工作取得了全面的进展,资助规模与水平逐渐提升,也得到社会普遍认可。但是,在这些成绩的背后还存在着一系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将分析新建本科院校贫困生资助工作实践过程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个人的针对性的见解以解决问题。

一、新建本科院校

新建本科院校她是一个特定高校群体概念,是我国高等教育普及背景下出现的一种新类型的高校。新建本科院校现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我国高等教育普及大众化背景下本科高等教育的主要方面和建设高等教育强国战略大浪潮中的重要生力军,承担着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和发展和建设高等教育的重要任务。

新建本科院校为帮助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各级政府和学校为贫困生提供了多种途径的资助和帮扶。新建本科院校学生资助体系都例外地采用“学生资助中心—院系学生资助办公室—班级学生资助小组”的三级分配审核模式,能较容易且迅速地把国家资助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但随着资助面的不断扩大,对学生家庭贫困情况的核实和分类定级的难度越来越大,尤其以农村生源为主的新建本科院校,其资助工作难度可想而知。同时由于新建本科院校为学校发展积极拓宽招生渠道,形成了生源的多元化趋势。

二、新建本科院校资助工作实践中存在的现实问题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各地方新建本科院校,高校招生规模的扩大及收费制度的进一步改革,高校贫困生现象日益突出,贫困生问题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新建本科院校贫困生资助工作是学校重点工作之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贫困生的资助工作,2007年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明确提出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文件指出:“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各项助学金政策,扩大受助学生比例,提高资助水平,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尽管国家及新建本科院校已建立了和完善了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但在实施过程中仍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大体如下:

1、资助性质以“救助”为主

我国的高等教育已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并存的贫困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同时,资助规模和力度都得到了很大的提升,新资助政策还要求各高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于各项资助措施的支出,这也为资助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但是,这种资助手段和策略都更倾向于对贫困学生经济层面上的“救助”,以无偿给予的方式发放给学生。这种偏重“救助”的资助形式,使受助者不需要承担相应的义务便获得相应的资助,致使国家和学校对其缺乏相应的权利约束和监管,导致很多非贫困学生也加入到贫困资助申请的行列中来,争夺资助资源。这给新建本科院校基础院系贫困生认定和助学金的评定的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在一定的程度上影响师生、生生之间的关系和校园的和谐氛围。

2、贫困认定以“自我”为主,缺乏客观规范标准

高等学校贫困生的认定工作缺乏可靠的依据和具体的标准,贫困生认定偏向于自我认可的情况。各新建本科院校在贫困生认定过程中,政策依据主要是《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规定了认定的主要流程:先由学生本人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地方民政部门审核盖章,出具相应贫困证明,然后由学生本人附带这些材料向学校提交申请,最后由所在班级、院系、学校民主评议认定。这样的认定程序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在认定过程中,有些学生在班级评定过程中可能没有评为贫困生,自我觉得评定过程不公平,就越级进行投诉。

3、助学金评定过程的“好人缘”现象

2007年5月13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从而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新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新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大力加强,资助覆盖面有了大幅度提高。而在一项资助:助学金评定过程中就存在着一种“好人缘”得者的详细。在班级助学金评定过程虽然是从贫困生中评选,但是存在这一种“好人缘”得选的情况,少数学生进入大学后,面对巨大的环境反差,与周围同学存在很大差距。同学们聚餐,因囊中羞涩而避之一旁;参加社团活动,又苦于没有任何特长而退缩。久而久之,就脱离了集体,疏远了同学,把自己封闭在自我的小圈子里。形成性格上敏感孤僻、沉默寡言等严重缺陷,这样的学生则可能与助学金无缘。

4、助学金评定轮流坐庄现象

国家助学金为解决经济困难学生,帮助她们解决生活上的压力。但在班级评定过程中因为国家助学金评选者都必须要求从贫困生库中评选,但是之前在贫困生评定过程中就已经让学生之间起来间隙。班级评选委员会可能为会要求助学金轮流获得,甚至可能有一定的充公的现象存在等不公现象,开始可能不会存在问题。但因为资助政策的慢慢完善,为资助真正的贫困生,明文规定轮流坐庄的不能有,而影响到了一些贫困生的利益,因此这些问题的被举报出来。

三、新建本科院校资助工作实践对策分析

1、政策导向,改“救助”为“资助”

从“救助”到“资助”是一个改进。政策导向上更应该体现资助效率,即国家对贫困生的资助要追求一种“回报率”。因为救助永远不可能真正解决贫困生的根本问题,只有通过各种帮扶措施调动起贫困生摆脱贫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资助工作面临的难题。贫困生资助以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为主,辅之各种划分更为细致的奖学金,减少助学金的份额。在助学贷款方面,国家应在完备的社会信用体系和发达的信用征询系统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助学贷款担保人,督促学生按期还贷,最终实现国家助学贷款良性循环。在勤工助学,国家应积极鼓励高校建立各自的勤工助学体系,把无偿发放同有偿劳动结合起来,努力实现贫困生权利与义务的对等。从资助经费中提取出一部分资金,设立勤工助学基金。通过这些具体明晰的措施,最终促进贫困生资助工作重心转移,以实现由救助到资助的进步发展。

2、规范认定依据

贫困生认定对新建本科院校资助来说是一项量大、繁难而又细致的工作。高等学校规模一般都在一万以上,学生也是来自全国各地,要想走访到每一个学生的家庭、真实地考察其经济情况是不可能的。对于刚考入的新生也只能依据学生本人的申请和地方政府出具的困难证明来认定。而如果学生本人申报和困难证明不实,国家助学金就可能旁落他人。来自边远山区真正贫困生如果不能提供贫困证明则有可能没有资助。而对在校生来说,由于学校周边餐馆林立,学生食堂的消费并不能反映全貌;同学之间也是最了解情况的,但是碍于情面,一般也不会去举报。这些原因都会导致认定的偏差。结果:真正的困难生得不到资助,心理就会失衡;而被助学金假困难生骗取,将引起更多的负面效应。因此地方开具的证明是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最重要的第一手资料。为确保第一手资料的真实性,应当从初中开始建立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档案。因为中学阶段特别是初中阶段学生家庭住地距学校较近,班主任老师一般都会进行家访,对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了解比较清楚。而进入大学之后,有前面六年的档案证明,新建本科院校便能准确、快捷地掌握新生的家庭经济情况,确保国家助学金落到真正需要资助的困难学生手中。同时,新建本科院校要结合自身工作情况,完善《贫困生认定办法》。对于新生,学校结合其高中家庭经济情况档案及个人提交的贫困认定申请材料,按照程序对其进行认真审核;对于老生,学校应每年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学生日常表现和操行量化评定结果,对其动态管理,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转变以及学生的各方面表现的变化情况,调整或者取消贫困生,不断地完善和补充新建本科院校自身的贫困生库。这样不仅在较大程度上保证认定准确性,提高操作科学性,也可以防止假贫困生现象,保证高校公平、公正、公开地实施资助工作。

3、加强“心理助学”

在高校学生的贫困生中的绝大多数心理健康、积极向上,但也有很少得部分存在一定的心理问题,因此对新建本科学院贫困生的资助不能仅局限于经济、物质方面,还应在心理、学识及能力上给予帮助、教育与锻炼,进行多方位的资助和提升。可以采取以下:(1)建立辅导员、班主任、班干部三层立体体系,切实从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等方面关心、亲近他们。使他们对身边的同学以及老师建立信任感、亲近感,并愿意把自己的内心和困难说出来。再针对性做好心理疏导同时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上的问题。(2)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通过心理健康讲座、心理咨询以及国家助学贷款签字仪式等多种方式引导他们正确地认识和看待“贫困”,使他们在内心不断地提高自我调节力和对困难挫折承受的能力,以达到良好的心理适应力。(3)心理教育和思想教育相结合。由于多种原因,贫困生中这一群体中,有心理障碍的学生比例相对较高,他们普遍都比较自卑。经济的贫困固然可怕,但精神上的“贫困”更可怕。一个大学生如果不能正确认识贫困,被暂时的经济贫困吓倒,自卑自弃,而不思发愤自救或者弄虚作假干脆躺在救济金上,资助反而适得其反。只有让贫困生在心理上战胜困难,才能解决大学生贫困的根本。

新建本科院校学生资助工作任重而道远,,其对新建本科院校的生存发展息息相关。通过新建本科院校贫困学生资助工作实践过程的研究和分析,笔者作为新建本科院校资助工作老师,在贫困生资助工作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也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和想法,希望能对新建本科院校贫困生资助工作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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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徐亚军. 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新模式探析[J].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3).

【作者简介】

付聪(1986—),男,汉族,湖南岳阳人,硕士研究生学历,邵阳学院音乐系助教,主要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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