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探小学数学教学中的创新教育
2016-01-20贾红娟
课程教育研究·学法教法研究 2015年36期
贾红娟
【摘要】“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不竭的动力”,“一个没有创新能力的民族,难以屹立于 世界民族之林”。《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试验稿)在课程总体目标中明确指出:“通过义务教育阶段的数学学习,学生能够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情感态度和能力方面都得到充分发展。”在解决问题方面“形成解决问题的一些基本策略,体验解决问题策略的多样性,发展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因此,在小学数学教学活动中,要有意识的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初步创新能力。
【关键词】小学 数学教学 创新教育
【中图分类号】G62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5)36-0083-01
一、培养创新意识
创新意识是人的主体性张扬和个性确立的最高表现。苏霍姆林斯基曾说过:“人的心灵深处,总有一种把自己当作发现者、研究者、探索者的固有需要,这种需要在小学生精神世界中尤为重要。”这种需要其实也正是一种创新的意识。创新教育并不能要求小学生有多么重大的发明创造,但我们可以培养学生创造性地学习,培养他们的创新意识,使之从小就有一种探索的精神和深厚的创造兴趣。而教师只有注重创设宽松、民主的教学氛围,尊重学生的个性,注重抓住一切时机激发学生创新的欲望,学生的创造意向才能得以更好地培养,其创造个性才能得以弘扬。实际的教学中,发扬教学民主,切实把学生当作学习的主人,满足学生表现的欲望,保护学生的创造渴求,让学生坚信“我能行”,引导他们创造性地思考,不惟书、不惟师,敢于提出不同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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