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房地产业积累的社会结构:围绕“支柱产业”概念的考察
2016-01-07龚剑,孟捷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2015年1期
关键词:房地产业
中国房地产业积累的社会结构——围绕“支柱产业”概念的考察
龚剑1,孟捷2
(1.上海财经大学 马克思主义研究院,上海 200433;2.清华大学 《资本论》与当代问题研究中心,北京 100084)
摘要:文章以“支柱产业”概念为线索,以积累的社会结构理论和扩展的资本循环模型为理论框架,考察了三十年来中国房地产业积累的社会结构。文章认为:从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中期,中国房地产业积累的社会结构以“单位体制”为基础,“单位体制”促进了城镇住房供应增加;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中国房地产业积累的社会结构以“增长联盟”为基础,地方政府同房地产企业和金融机构结成非正式联盟,阻碍其他社会群体从房地产业发展中获益。文章建议:鉴于工业化才是房地产业持续发展的基础,发展房地产业的宗旨应重新设定为增加城镇住房供应,为劳动力再生产提供便利。
关键词:房地产业;积累的社会结构;支柱产业;单位体制;增长联盟
中图分类号:F019;F293.3文献标识码:A
收稿日期:2014-11-27
基金项目:清华大学自主科研项目(20121088007)。
作者简介:龚剑(1985-),男,湖北武汉人,上海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助理研究员,经济学博士;
孟捷(1967-),男,安徽芜湖人,清华大学《资本论》与当代问题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
一、引言
1984年,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增列“房地产管理业”为国民经济行业。从那时起,中国房地产业与“支柱产业”概念结下了不解之缘。1988年,原国家体改委等部门举办的房地产产业政策研讨会就提出“房地产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也应该而且实际上也完全可能成为重要的支柱产业”(朱岩,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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