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城乡统一土地交易市场构建
2015-07-05支宁景杨洋
商 2015年35期
关键词:土地制度
支宁 景杨洋
摘 要:山西将继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逐步缩小征地范围,明确公益用地界限,并探索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按照国土资源部统一部署,今年我省将继续完善征地制度改革。除补偿农民被征收的集体土地外,还必须对农民的住房、社保、就业培训给予合理保障。同时,今年我省将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关键词:土地交易;平台建设;土地制度
流转农地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既具有一般商品的属性,但同时又有其它商品所不具有的特点:“一是不可再生性;二是不可移动性;三是区域、时间、对象、行业的限制性;四是自然属性与经济属性的统一性。”[1]这些特点使得流转土地作为商品具有一定的障碍,加之各农地市场要素发育尚不完善,要进行市场化配置,在当前情况下,还受诸多因素的制约。
1.构建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面临的制度性障碍
1.1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完整导致其转移受限
当前法律规定集体土地不得出让、转让、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集体土地所有者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向非农用地者提供土地使用权须经人民政府审批等。同时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2]。
1.2 宅基地使用制度不合理割裂了城乡居住用地市场的统一
我国的城市居民和农民的房屋均属于个人财产,两者并无多少区别。但城市住宅包括其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自由买卖,农民住宅的转让就受到限制,宅基地不能自由转让,这与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大相径庭,引起了很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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