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视野下轻罪治理路径创新
2023-12-21李敏袁璐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23年11期
关键词:枫桥经验
李敏 袁璐

摘 要:“枫桥经验”是基层社会治理过程中探索出来的先进经验,“坚持矛盾不上交”是其本质要求,“平安、和谐”是其价值目标。检察机关探索基层轻罪治理实践样板,应积极借鉴“枫桥经验”,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解决群众问题,通过“案发前预防、案发后调解,办案中认罪认罚、服刑后帮教帮扶”等职能延伸,进一步落实完善“三调联动”机制和刑事认罪认罚制度,在基层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关键词:枫桥经验 检察职能 轻罪治理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当前,我国刑事犯罪结构发生重大变化,轻罪案件成为新时代基层犯罪治理的主要对象,加强轻罪治理体系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可以有效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枫桥经验”作为基层社会实践中探索出来的法治理论,具有可推广性,可以有效地在基层化解矛盾,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更彰显了鲜明的中国特色。
一、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
什么是“枫桥经验”,理论界对此并没有形成一致的意见。20世纪60年代,浙江省诸暨市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管理方式。1963年,毛泽东同志亲笔批示“其中应提到诸暨的好例子,要各地效仿,经过试点,推广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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