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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刑反向衔接”中的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2023-12-21尚帅帅张薰尹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23年11期

尚帅帅 张薰尹

摘 要: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也称“两法衔接”,包括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正向衔接和司法机关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案件的反向衔接,是检察机关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衔接配合,共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但是,长期以来刑事责任追究主导的衔接机制,未能全面落实检察机关在“两法衔接”机制中的法律监督地位,反向衔接中的监督制约还是空白。推动反向衔接与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职责融合发展,需要全面落实“行刑反向衔接”中检察机关在移送案件、审查核实、督促纠正等全流程监督职责,并从个案办理、类案标准和体系治理等三个维度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的案件化、类型化、体系化。

关键词:两法衔接 反向衔接 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我国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评价相互分离的法律模式,势必需要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建立良好顺畅的协作与制约(以下简称“两法衔接”)机制。然而实践证明,以刑事立案监督职能为基础构建的“两法衔接”机制,无法发挥对行政机关监督制约作用,导致始终难以有效实现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衔接。近期,最高检专门印发文件要求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推进“行刑反向衔接”中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厘清检察机关监督边界和推进路径,对于落实“两法衔接”中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地位、健全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衔接体系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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